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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庄永金: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05-01-21 1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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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永金

随着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迅猛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和高楼大厦不断交付使用,各地业主委员会依法相继成立。它们为政府宣传有关政策、法令,协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的关系,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业主委员会系新生事物,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会面临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存在组成人员松散、组织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各业主委员会间需要互相学习、交流和探讨,整合力量,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组成专门的服务人员,以便尽快进入规范化运作。为此,我们建议参照其他行业协会的运作机制,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
一、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维护业主利益
由于住宅区物管单位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而业主一般是家庭为单位的房产所有人。相对来说,在业主与物管单位的纠纷和矛盾中,业主一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即使有了业主委员会组织,由于各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对松散,因而大部分业主委员会处于组织不健全、管理无专人的局面。因此,一旦业主与物管单位发生纠纷,业主的利益难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协会成立后,广大业主就有了代表自己利益的协会组织,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有了保障。
二、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
目前,现有的业主委员会基本处于不规范的状况,很少真正发挥作用,很难真正代表并且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成立全市性的业主协会后,协会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依照《协会章程》,对各会员单位进行规范。防止和杜绝物管单位操纵业主委员会的现象发生,使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真正为业主说话,为业主办事,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
三、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身的素质
目前,由于各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不健全,运作程序不规范,加上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许多业主委员会对自身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都所知甚少。有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甚至不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是代表业主的利益还是代表物管单位的利益。业主委员会协会成立后,可以组织会员单位相互参观学习,有利提高各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自身素质,共同搞好社区文明建设。
四、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协调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由于没有一个统一协调机构,往往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甚至出现业主联合起来要赶走物业公司。如果有了业主委员会协会,那么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协会,依照有关的政策、法规协商解决从而使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五、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维修费用的合理收取、正确储存、升值和监督使用 维修资金来源于业主,所有权在业主。业主对专用资金不仅有知情权还有使用权。现在维修资金不仅千姿百态,而且还在物管处的管理之中。如果有了业主委员会协会,就有利于落实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增加维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组建业主委员会协会,有利于加强政府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沟通,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业主委员会协会可以在政府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业主委员会协会这个行业组织的中间作用,更好贯彻执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有利政情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