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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业协会管理署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5-07-18 16: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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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案人]秦小伟委员
[背  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政府体制的改革深入,政府部门的职能重点转移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建设上来。目前我市各产业、行业先后成立了行业协会与商会共计180多家,给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温州市各行业协会组织先后经过多年的工作探索,现急需政府配置一个专门机构,统一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培育、管理、服务及对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协调。
[对策建议]1、理顺行业协会 (商会)隶属关系,根据中央、省有关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或条例规定精神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如广东、上海)经验建立温州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署或办公室等形式来协调管理、培育、规范我市行业协会。2、进一步落实到位(99)市府30号令规定的17项职能的同时,应将政府部门对企业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抓紧转移给行业协会,如企业申报、年检、年审、评先、评优、市场开发等初审工作由行业协会担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3、政府将经济性行业协会从统一青一色的社团管理条例中分离出来,制订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性行业协会 (商会)管理办法。4、政府有关部门应为行业协会(商会)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减免有关审批手续,如举办业内展览展销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不要层层审批,要采取备案制度。5、要制订地方性行业协会法规以维护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地位(中央、浙江省都已出台相关草案)。6、给行业协会提供参政议政的政治地位,行业协会应作为一个团体享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与名额的配置,给行业协会负责人创造参政议政的机会,为温州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摘自秦小伟委员在温州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