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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心镇为重点 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
发布时间:2007-04-11 10: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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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温州以民营经济为起点,在快速工业化的同时,推进了城市化,促进了整个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全市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56.39%。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温州的城市化是建立在“乡村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基础上的传统城市化。无论从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城市功能,还是产业集聚、基础设施、人口转换、生态环境以及政府服务等等方面,仍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可以说是一种“散发式”和“粗放型”的城市化,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还有相当差距。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这些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城乡规划滞后,布局不合理,小城镇遍地开花,中心镇不中心,功能不配套,经济不规模,资源滥用和资源浪费并存。在大部分乡镇,真实的农村城市化现状可以说是“村村似镇,镇镇像村,户户点火,村村冒烟,处处建房,乡乡污染,家家务工,人人姓农”。
我认为,在温州,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战场在农村。农村城市化是温州发展的基础,中心城镇优先、健康发展是温州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关键。为此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强化规划,做大做强做优中心镇
中心镇可以说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中心镇是新型城市化的载体,是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强化中心镇规划建设就是突出中心镇的中心地位,提高中心镇的经济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增强中心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以规划为龙头,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研究制定中心镇发展规划,调整、修编、深化、细化城乡规划体系,优化中心城镇布局和城镇群组合,强化功能定位,突出龙头带动、资源集约、要素集聚、产业集群、人口集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二是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经济区域调整行政区划,以龙鳌片区、塘下片区、永强片区、柳市片区、虹桥片区等一批中心镇为重点,实施中心城镇规模发展战略,推行乡镇的“撤、扩、并”,采取“小乡并大镇、小镇聚大镇”的措施,整合乡镇资源、加快各种要素资源向中心城镇集聚,扩大中心城镇,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镇。
三是破除城镇规划发展“瓶颈”,积极争取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支持,以鳌江流域的龙港、鳌江两镇为中心,组合周边城镇群进行组团式的“撤镇建市”,加速培育,真正成为带动和促进温州南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副中心城市。
四是深化中心城镇建设规划,以城市设计理念提高中心城镇资源利用率和集约率,增强的发展潜力,提升中心镇规划建设水平,

二、推进改革,创新中心镇发展机制
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的理念、改革的措施、创新的机制再造中心镇发展的体制优势。当前应该着力深化六大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政府职能的改革创新。增强中心镇政府的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责任,强化“监控经济、管理社会、服务公众、捍卫公平、促进和谐”的职能,通过重树公共政府理念,改革政府组织,理顺县镇事权关系、条块关系、财政分配关系,推行责任政府和效能建设等改革创新,解决“职能不全、职责不清、工作无为”的体制问题,不断完善中心镇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并整合县、镇两级政府行政资源,简政放权,放权基层,解决中心镇体制上的“小马拉大车”和“想作为难以作为”的机制困惑。
二是政府财政的改革创新。推进中心镇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建立和健全中心城镇的一级财政机制,解决目前存在的中心镇政府“想发展难发展,想服务没实力服务”的现实难题。强化公共品投入和建设,特别是社会事业的投入和建设,提高中心镇政府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效率。
三是深化投融资改革创新。破除垄断,以市场化改革加快中心镇新型城市化建设,改变城市建设中政府“单打独挑”、项目“资金匮乏”、财政“赤字举债”的困局,通过开放建设项目,组建投资主体,组合社会资本,推行项目融资、股份投资、拍卖经营权、委托代建制等改革,在中心城镇的公共设施、旧城改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城市绿化等领域破除行政性垄断,建立和完善投资回报和投资补偿机制,公开项目,招商引资,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同时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源,开展城市经营,提高公共品的经营管理效益,反哺城市发展。
四是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创新。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传统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创新,建立起“集体资产股份化、股份资产法人化、法人资产市场化”的新型经济实体,变村居为社区,变村民为市民,加快中心城镇人口城市化。
五是推进城镇建设方式改革。引入城市设计、集约配套、生态环保、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通过推行市场化、商品化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废除城镇居民宅基地建房制度和集资联合建房制度,优化中心城镇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和居民住房结构,扩大城镇容量,提升城镇档次,美化城镇环境,创新中心城镇发展的集聚力。 六是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在不断提高中心镇“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转产转业、创业发展机制。同时加大力度,扩大幅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安居住房、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中心城镇和谐发展。
三、上下联动,完善中心城镇政策支撑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政策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支撑。90年代开放以来,我市推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心镇、经济强镇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创造了全国闻名的“龙港改革试点”成功经验。但非常遗憾,这些政策随着市县政府的换届和部门利益的驱使,基本上被“还乡团”的“复辟势力”所收回或取消,有的根本就没有到位。这是一种政策的倒退,是一种改革的倒退。因此,重新研究制定促进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势在必行。 当前,推进中心城镇新型城市化必须强化政策支撑,实行市县两级上下联动,不断完善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解决中心城镇新型城市化建设中的问题,实现制度和政策创新。着重在以下四个层面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
一是行政管理方面要强化中心城镇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行政管理权限,予以中心镇一定范围内县级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权限,整合行政管理资源,事权下放。并通过严格规范的行政授权、行政委托、行政代理等法定程序,完善中心城镇政府职能和管理权限。同时,进一步落实各种支持性政策措施,在建立和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强化预算,让利于中心镇,藏富中心镇,支持中心镇优先发展。
二是城市政策方面要开放城门,让更多的农村人口、外来人口进城创业发展。重点是创新以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城市政策体系,只要在中心镇建成区或规划建成区内有固定合法住所的人口就应该登记为城镇居民,公平地履行和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义务和权利。并以此为起点,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就业待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周边人口和外来人口加速向城市和中心城镇转移集聚,在城市安居、创业、发展。
三是产业政策方面要以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加速传统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强化信息化支撑和先进制造业的引进,推进产业园区的产业集群、产业升级。优先培育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使中心城镇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促进产业提升,服务产业发展的区域“孵化”中心。
四是财政金融政策方面要推进创新,努力增强中心镇的财政实力。实行财政重点投资和重点扶植,促进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同时强化金融政策的支持,赋予金融机构相应的信贷管理权限,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比例,组织资金支持城镇建设。 最后建议市政府组织力量,成立中心镇新型城市化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班子,选择若干个中心城镇进行改革试验,创新中心镇发展机制,促进整个温州的新型城市化建设。
((发言人系民建会员、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