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居民收入,推动低收入人群增加消费
发布时间:2009-04-07 09:20:40
|
作者:
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将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30%的人口拥有超过70%的社会财富,这少部分人是个人基本生活消费的主体。在这些人的主要消费需求已经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应该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扩大消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最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农村人口和城镇中低收入人口为工作重点,要满足居民衣食住行和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有序地促进居民消费的扩大。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重点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强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增加收入是扩大消费的根本措施,政府也已经明确提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目标。而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应该成为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低收入人群占人口的大部分,他们有很强的消费需求,但收入过低使得他们的消费需求无法转化为实际消费。提高这部分人的收入不但可以刺激消费,而且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应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工就业;应该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应该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定期提高退休职工工资收入。国家应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采取退税或抵免的方式,从根本上减少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减轻居民家庭生活困难,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支付能力。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可以消除居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各地政府要将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各城市要继续加强低保工作的推进和规范,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保障标准;要不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尤其是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社会保障。要妥善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问题,解决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部分地区要妥善解决工业发展和农民土地之间的矛盾,对土地被征用的农民要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及时发放土地补偿金,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三、减轻低收入人群的教育、医疗负担。各地政府要更加关注低收入人群家庭的教育和医疗状况。要将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于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建设,扩大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并真正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要调整高校收费标准,降低低收入家庭的教育负担,要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并加强监管,让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要加快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当前过高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要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杜绝医疗机构乱用药、乱检查、乱收费的现象,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医疗费用的增加,让低收入人群能够看得起病。要加大基层医疗体系的建设,解决居民看病难的问题。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
四、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覆盖范围,为农民扩大消费创造条件。要积极发展城乡商业设施,鼓励发展连锁超市、平价店等多种商业形态。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鼓励对农村基础商业的设施建设,鼓励商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经营网络。要加强对基础消费品的市场监管,建立诚信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陷阱、虚假广告等不法行为。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地工商系统要扩大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点的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消费纠纷处理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此外,还要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增加消费信贷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