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温州市委会机关被评为市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0-03-26 15: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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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 宣
2009年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活动。民建温州市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迅速成立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在平时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主动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职能任务完成出色、绩效显著。最后,经组织考核、社会公示,民建温州市委会机关被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温州市文明单位,并受到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