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高天乐两会提案获答复——国资委复函“推动国有资本向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案
发布时间:2010-09-08 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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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温州市委会 李剑尘
高天乐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递交的《推动国有资本向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案,近日获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答复。
高天乐委员在《提案》中建议为国有企业定义,确保国有企业在关系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绝对控制力;同时,健全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加大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布局调整的力度。
国资委答复:
国资委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精神,坚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统筹规划、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着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积极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四个集中”的调整方针,即: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企业主业集中。《指导意见》有力地推动了中大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第一,从中央企业数量上来看,截至2010年6月,中央企业由2003年的196家调整到125家,减少72家。预计年底将顺利完成《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的阶段性任务。
第二,从中央企业的布局来看,目前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及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已占到全部中央企业的46.4%。按2009年财务决算数据,这些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88.8%、85.7%、87.9%,中央企业布局日趋合理。
第三,中央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中央企业整体品牌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认可。中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不断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06-2009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年均增长28.5%,2009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已达到2.1%,中央企业在航空航天、大飞机、输变电、煤化工、电信、高速动车组等关键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第四,近年来,中央企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市场规则正在逐步从一些一般竞争性质领域退出,如轻工、纺织、机械等领域,目前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也已陆续制定了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计划两年左右逐步退出。
第五,中央企业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政治、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在带头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应金融危机中,在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等抗灾救灾中,在保障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国庆60周年阅兵活动的圆满完成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中,在扶贫助教、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中,都发挥了积极的表率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总体看,中央企业重组和调整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有力推动了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国有资本行业分布面仍然过窄。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数量依然过多。下一步要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区别不同情况,有的要创造条件、有序退出,有的要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
高天乐委员在《提案》中建议为国有企业定义,确保国有企业在关系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绝对控制力;同时,健全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加大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布局调整的力度。
国资委答复:
国资委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精神,坚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统筹规划、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着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积极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四个集中”的调整方针,即: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企业主业集中。《指导意见》有力地推动了中大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第一,从中央企业数量上来看,截至2010年6月,中央企业由2003年的196家调整到125家,减少72家。预计年底将顺利完成《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的阶段性任务。
第二,从中央企业的布局来看,目前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及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已占到全部中央企业的46.4%。按2009年财务决算数据,这些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88.8%、85.7%、87.9%,中央企业布局日趋合理。
第三,中央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中央企业整体品牌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认可。中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不断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06-2009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年均增长28.5%,2009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已达到2.1%,中央企业在航空航天、大飞机、输变电、煤化工、电信、高速动车组等关键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第四,近年来,中央企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市场规则正在逐步从一些一般竞争性质领域退出,如轻工、纺织、机械等领域,目前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也已陆续制定了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计划两年左右逐步退出。
第五,中央企业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政治、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在带头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应金融危机中,在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等抗灾救灾中,在保障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国庆60周年阅兵活动的圆满完成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中,在扶贫助教、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中,都发挥了积极的表率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总体看,中央企业重组和调整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有力推动了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国有资本行业分布面仍然过窄。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数量依然过多。下一步要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区别不同情况,有的要创造条件、有序退出,有的要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