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我市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
发布时间:2006-03-22 16: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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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嘉兴市委会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迅猛,民营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户发展到集团公司,民营中小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取得了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嘉兴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更是嘉兴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不断进行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的结果。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努力和发展,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已经完全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从属于”国有经济的地位,成为嘉兴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嘉兴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力军。民营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对嘉兴社会经济贡献不断增强,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的历程,从实质上说,就是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创新和变迁的过程。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创新和变迁的持续演进,成为推动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的供给可能出现在各种层次上,如个人的供给、团体的供给、地方政府的供给和国家的供给等等。但显然地方政府和国家的供给是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中最重要的,地方政府和国家既可以创造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的需求,同时又可以增加其供给。从改革开放20多年来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实践看,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从总体上说是有效的,已经成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些不足已经影响了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就成为关注的问题。努力解决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软环境供给障碍、实现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创新,就成了当前嘉兴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一、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供给的障碍
1、政策环境障碍
近几年,嘉兴出台了不少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离真正落实还有一定距离。民营中小企业从一定程度上讲是政策经济、领导经济,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如果各级领导者思想深处存在的一些障碍不彻底清除,不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想获得很大的突破是很难的。
目前,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服务还不够。据我们调查,只有12.3%的企业认为政府部门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方面较好,有65.6%的企业认为是一般水平。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较为沉重,与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法定的税赋过重且税收优惠政策不平等。从对问卷调查的分析可以看出,80%以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税收政策是企业最需要的政策支持之一,表现为:(1)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的促进力度不足,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不明确,缺乏系统性和指导性,通过税收优惠来支持和鼓励哪些方面的民营企业发展缺乏导向性。(2)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窄。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外资企业,而对民营中小企业,几乎不存在税收优惠,从而不能充分实现税收的引导、激励作用,体现不出税收优惠力度。(3)税收优惠方式比较单一。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所得税优惠,而在R&D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投资减免、延期纳税等方面缺乏实质性的间接优惠措施。
2、融资环境障碍
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据我们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当前,支持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金融机构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它们的支持力度与民营中小企业在嘉兴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极不相称。由于近些年通货紧缩,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破产风险加剧,不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生了转移。国有商业银行则普遍实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强化了各单位的一级法人地位,上收或部分上收了各基层行的信贷权,部分县市支行已经没有多大的贷款权力,在客观上增加了嘉兴民营中小企业依靠商业银行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通过抽样调查还发现,在目前融资体制下,有四分之三的民营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较难或很难获得贷款。这就极大地阻碍了嘉兴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热情,进而影响了广大民营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和信用体系还不健全。长期以来,由于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经营户素质普遍不高,企业公信力不足、信用水平低等原因,导致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此外,嘉兴社会中介机构不发达,信用度较低,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也是造成民营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服务支持的原因。另外,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大多是从家庭企业起步的,至今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家庭、家族色彩,缺少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不符合《贷款通则》有关条款所要求的贷款条件。加之民营中小企业自有资本少、融资费用高、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因而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据抽样调查,嘉兴约8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嘉兴金融部门的“恐私”心理相当普遍。在嘉兴,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然后轮到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最后才轮到一般民营中小企业。出于对贷款所负责任,信贷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十分谨慎,表现为尽量限制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贷款手续繁杂、抵押条件苛刻、对抵押品要求过严、抵押率过低等。根据我们对问卷调查的分析,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认为现在仍然很难得到贷款或者说得到足够的贷款。因此,在造成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诸多因素中,对民营中小企业在意识形态内或制度性上的歧视仍然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这种长期形成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偏见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根除的,也就必然会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
3、服务环境障碍
近年来,虽然嘉兴在大力营造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促进了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在完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并已成为制约民营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第一,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众所周知,健全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租赁公司、物流中心、保险公司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并在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资金融通等方面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功能,从而达到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经营效率,改善其产品质量,降低其经营成本之目的。但从嘉兴目前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的现状来看,还与以上健全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目标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
第二,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还不规范。只有规范化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才能真正为民营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和提供支持。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在您认为嘉兴最急需规范的中介行业这一问题上,80%以上的企业基本上认为所有的中介服务行业都需要规范,认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规范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和谐。从嘉兴目前的社会服务体系现状来看,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有70%多的企业认为企业服务体系、行业协会和商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概括起来说,当前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不和谐主要体现在:在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中,各种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各自为政现象还相当严重,还没有形成一种统一、和谐、共同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统一服务的良好局面。这就造成了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的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还不能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还不能充分涌流。
第四,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还不清晰。从嘉兴目前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现状来看,其在职能、组织构架、运作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或多或少地都必然和指导思想不清晰有很大的关系。
第五,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对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还不强。目前,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或者说还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为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服务,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在“您认为嘉兴市最急需的中介行业这一问题中,有85%以上的企业基本上将所有包括广告类、会展类、项目策划类、信息咨询与市场调查类、技术服务类、行业专业组织、中介代理类、会计服务类和法律服务类9类中介行业都选上了”,这充分说明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还比较欠缺,对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还不强。
第六,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还缺少长远的战略规划。战略规划是任何组织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但从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的现状来看,目前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普遍还缺少长远的战略规划,短视行为还相当严重,所有这些,都不利以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的健全和完善,也就势必会影响其对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力度,从而必然会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七,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运作模式还缺少创新。当前,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普遍还是以实体方式进行运作,成立经济实体或经济联合体。根据国内外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证明,以实体的方式运行的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可能存在无法满足民营中小企业的需要、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公益性活动难以保证等问题。因此,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供给必须在组织模式和服务方式上有所创新,积极探索新的运作方式和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其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来满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创新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1、政策环境供给创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是改革开放20年来第一个专门鼓励和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必须切实加强嘉兴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进一步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配套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从而进一步完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第一,嘉兴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创新。从战略高度重视民营中小企业软环境创新必须妥善处理好大企业与民营中小企业的关系。过去,在嘉兴经济结构调整中,关注较多的是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方面的调整,而对企业结构的调整重视不够。由于片面地强调大企业、大公司、大项目的地位和作用,而对民营中小企业、中小公司、小项目则有所忽视,使得嘉兴的企业结构不甚合理。其实,政府对待民营中小企业并非无所作为,借鉴世界各国或地区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经验,民营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得到政府的有效支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民营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是政府的理当之责、份内之事。何况嘉兴的竞争力不仅体现在大企业也体现在民营中小企业身上,两者功能互补,缺一不可。发展与大企业配套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是提升大企业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民营中小企业的帮助,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同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同等重要。
第二,要进一步推动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首先,要完善税收政策,调整不公平的税赋,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尚处于创业阶段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实行减免税政策;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其次,要对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狠抓落实,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再次,要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征地优惠政策。对民营中小优势企业因技改需要征用土地,市土管部门在年度用地指标中应优先予以考虑,并主动配合企业向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要建立扶持的考核办法。首先,建立市培育扶持民营中小优势企业考核领导小组。其次,对优势民营中小企业,采取目标——考核——政策联动的办法,分年度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将政策、优惠程度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凡发展良好、效益明显的民营中小优势企业,可列入下一年度民营中小骨干企业行列,对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享受民营中小优势企业政策待遇。最后,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切实承担起培育扶持民营中小优势企业的责任。
第四,要实施“优强民营中小企业”计划。“优强民营中小企业”是符合嘉兴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要抓紧开展扶持优强民营中小企业的调研工作,研究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评价体系的建设方案。要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强化服务等措施,重点鼓励发展科技型、资源节约型、外向型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型的优强民营中小企业,鼓励优强民营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向“专、精、特、优”方向协调发展,形成一大批能够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的中小企业群体。
第五,要构建民营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辅导体系。为协助民营中小企业成为“自立型专业民营中小企业”,嘉兴有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政策应从以往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措施,转而从经营转型、创投事业、创新事业以及技术开发等内容拟定辅导策略,协助业者开创新商机与转型。政策上,改善创投、创新事业的投资环境,简易化与公开化相关的支援措施;制度上,改善风险投资资金取得环境,强化投资育成企业功能与体制等。
第六,要构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安全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增强。嘉兴在构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安全体系方面,首先要构建紧急危机化解机制,包括在金融方面提供信用保证及低利融资等。其次要构建风险相关的保险体系,为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因风险性高、收益性低,民间保险机构往往不愿承保等实际问题,要构建互助合作制度,包括防止破产互助、退休金制度等。
第七,要围绕理清政府职能,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嘉兴要真正形成民营中小企业“开业容易,退出方便”的进退机制,以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要树立以市场主体为本位的思想,从而使市场主体完成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要用法治代替人治,即用法律来约束、规范行政部门的权力。
2、融资环境供给创新
第一,要努力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信贷体制。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特点,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善与创新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主要包括:增强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与授信;开办保本理财业务;在民营中小企业中推广主办银行制度;对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试行商业性的信用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健全集中办理民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民营中小企业信贷部;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
第二,要大力发展与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相适应的地方性民营商业银行。为民营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消除对民营商业银行的制度性歧视,尽可能减少制约民营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政策性壁垒。在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民营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应以民间资本构建的股份制为主,应本着“明确标准、放松管制、细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民营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竞争规则以及监管办法,对所有出资人一律给予国民待遇,保证民营商业银行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在扶持地方性民营商业银行发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嘉兴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三,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大多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的特点,是今后嘉兴利用民间资金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由于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绝大部分是分布在广大农村集镇的个体私营企业,农村信用社是它们的主要资金供应者,但目前农村信用社遗留问题较多,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思路是将农村信用社改组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而且,嘉兴中小金融机构多数拥有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法人治理机构,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可以借鉴国内外经验,在嘉兴建立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贷款担保组织、贷款担保基金、民营中小企业同业协会等能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第四,要大力发展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相配套的各种非正式金融市场。嘉兴要彻底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仅要发展地方性民营商业银行和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而且还要关注各种和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相配套的合作性的民间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等各种非正式金融市场。这些金融机构合作性较强,尽管整体上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不大,但它们大多为本地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熟悉本地区情况,能根据民营中小企业的具体要求,采用多种服务形式。
第五,政府要努力支持和拓宽民营中小企业筹融资渠道。在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广、信息量大的优势,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用的信息,在资金的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牵线搭桥,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解决好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民营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采用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担保、互助性担保合作互动的形式,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与此同时,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采取积极措施和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此外,政府要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允许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旨在为本行业进行融资的“商业基金”组织,协助金融机构进行有关授信调查,对企业间融资“互保互联”,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嘉兴经济成份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民间借贷和私募活动比较活跃,应当逐步放开和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以满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
第六,要设立方便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信用评估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文规定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相互担保。在2004年7月25日正式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制订相关法规,组织建立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银行和各类合格担保机构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进行研究创新。具体设想:一是优先为科技型中小出口企业建立信用担保,对科技型中小出口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二是设立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可以考虑由地方财政从每年民营经济的新增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或者政府直接拨款支持担保机构,间接支持民营中小企业。
第七,要努力在嘉兴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要积极构建信用文化,大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着重抓好诚信道德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三项工作,用道德教育引导诚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和保证诚信,用监管机制强化诚信。要着力抓好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信用主体的诚信问题,提高社会互动中诚信范围和诚信水平。要突出抓好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问题,强化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促使所有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形成“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加快制定规范社会诚信行为的专门法规,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除了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来加强诚信建设外,还要用科学的运行机制来保障诚信建设,如内外结合的双重约束机制,正负结合的奖惩机制等,以科学运行机制来治理社会信用,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此外,要加强政府监管,严格信用监督,政府在市场监管中要积极培育相关中介机构共建信用管理体系,同时建立严格的投资者监督和申诉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和执法部门的监督互动机制,以提高信用管理体系的监督效率。
3、服务环境供给创新
(1)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是提升“嘉兴制造”水平的重要平台。当前,嘉兴要坚持创新和发展的原则,集中产业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技术经济,并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链。积极推进和落实长三角经济合作,高标准、高起点地把嘉兴建设成为集公共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基地。要加快嘉兴品牌企业工业设计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化等方面工作,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嘉兴加工”向“嘉兴制造、嘉兴设计”转变。
(2)建设融资担保服务平台。要坚持信用和专业的原则,采取政府支持、行业规范、市场推动的方式,大力发展信用担保业,树立一批信用担保示范机构,增强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成立信用担保同业公会,加强担保行业的自律;要搭建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信用机制,推动银企沟通和合作,形成专业化的信用担保服务;要全面实施民营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努力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前的培训、辅导、育成等规范化的服务。
(3)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平台。要坚持开放和前瞻的原则,加快组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中心,开通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热线;要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数据库,提供投资、管理和市场等信息服务;要创办开放式的民营中小企业研究机构和民营企业家会所,充分利用政府、高校、中介和企业各方面专家的研究力量,形成互动的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4)搭建培训交流服务平台。要坚持务实和科学原则,做好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培训规划,加快建立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培训基地;要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要重点实施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培训、上市融资培育培训、创业培训等“三大”培训工程;要建立专家咨询队伍,发挥各类专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搭建培训机构和企业交流互动平台,为民营中小企业家持续学习提供有效服务。
(5)开辟市场拓展服务平台。要坚持开拓市场原则,加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继续组织民营中小企业参加“高交会”、“中博会”等展会和招商引资活动;要开展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国际推广活动,增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拓展市场的能力;要建立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基地,为嘉兴民营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6)建立创业辅导服务平台。要坚持公平和效益原则,积极推进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树立一批创业辅导的示范基地。要以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为载体,制定创业辅导规划和实施计划,构建创业辅导体系,实施创业辅导服务;要启动嘉兴民营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工程,发挥综合服务平台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创业家园的氛围;要鼓励嘉兴民营资本投资创业,传播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技能,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标准,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不断满足创业者的需求。
注:本文系民建嘉兴市委会在市政协会议上的团体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