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委会建言推进我市碳中和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06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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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建嘉兴市委会副主委姚惟秉代表民建嘉兴市委会作《以自主可控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碳中和体系建设的建议》大会发言。
在全国各地纷纷加快自主碳中和抢占碳排资源的进程中,建成富有区域特色的自主碳中和体系,助推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已至关重要。目前我市就双碳工作已出台“6+1”领域达峰方案,获评一批全省低(零)碳试点,形成了诸多成效与亮点,但全市碳中和体系建设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间资源受限。嘉兴目前最适合的采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方式受到空间资源制约明显。2020年,全市总用电量549亿度,如全部用光伏发电来替代,至少需要100万亩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空间建设光伏电站,即便算上全市所有的建筑物屋顶和外立面,对于快速发展中的嘉兴,这点碳中和空间资源远远不够。
二是投资矛盾凸现。随着国家补贴和优质空间资源日益减少,碳中和项目投资的边际收益在递减,存在碳中和项目投资主体日益增长的需求与项目之间的适配性矛盾日益明显。
三是配套支持不够。全市碳排放的底数还没完全摸清,碳排统计模型和系统性台账还未设立,与之对应的碳排分配体系还没完善;评价与考核体系还没形成;投融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难以与我市未来四十年可能需要2000-4000亿元的碳中和项目投资总额相匹配。自主碳中和所需的碳排技术应用产品体系也未建全。
针对上述实际情况,市委会通过深入调研,提出了加快推进我市碳中和体系建设的建议。
首先,要摸清底数,充分挖掘空间资源。
一是摸清资源家底。对现有风力、光伏、核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碳中和项目的空间情况进行排摸,建立空间资源台帐,出台各类土地、屋顶等空间资源的详规和导则。在此基础上,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以应用尽用为原则,全面利用工业、商业、公用事业单位、民居屋顶以及各类建筑物立面空间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综合利用,适度超前规划,尽可能利用海上空间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同时,在安全合规的情况下,对现有秦山核电进行扩产,全面提升全市本地的可再生能源碳减排增量。
二是布局市外飞地。一方面布局增量飞地。国有自主碳中和投融资平台主导,以兼顾碳排效益、腾笼换鸟、区域协作和共同富裕为原则,与省外对口支援、扶贫或者协作地区联动,规划、建设市外以大型光伏、风力电站等飞地碳中和基地,迅速为我市抢占尽可能多的增量碳中和、碳排放权益资源。另一方面布局存量外迁飞地。在“腾笼换鸟”中利用好外迁企业资源,投建以我市外迁能碳双高项目为主、兼顾劳动密集产业的飞地碳中和产业园区。
其次,要全面布局,形成各类投资主体
一是建立国资为主的统筹平台。各级政府应尽快成立国资为主的区域性碳汇专业平台,对需要改造的的屋顶以及民企投资的风、光发电等碳中和资产一并收储,统筹安排碳中和空间资源、项目和碳汇资源的收储、投资、管理和运营。
二是建立多层次投资主体群。针对能耗及排放监测企业,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可强制要求成立专业平台公司,在规定年限内实现自主碳中和,并逐年考核;1000吨标煤以上的,可鼓励成立碳中和专业部门,逐年落实碳中和达标额度。鼓励和引进民间投资主体来我市成立碳中和产业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运营和管理碳中和资产,鼓励中小企业投资碳中和中小项目。
三是建立碳排放交易流通平台。依托我市光伏产业优势,尽快建立以国资为主,具有光伏碳中和区域性特色的碳汇流通交易平台,制订和出台契合嘉兴碳排收储、管控需要的碳排放交易流通政策,并辐射周边。
再是,要统筹兼顾,加强各种配套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尽快厘清全市碳排基数家底,建立碳排台账和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全域碳排,根据碳排历年数据,分解下达碳排指标,推动自主碳中和工作列入政府考核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我市金融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央行碳金融工具政策,参照老基建金融贷款品种,开发与设计不同的碳中和项目贷款品种,尤其是对未来有稳定现金流收益的光伏、储能、风力、余热发电等电站项目,推出不同年限的碳中和项目贷、开发贷、节能贷、合同能源管理贷以及供应链金融和流贷品种。可开发出中长期的生态碳汇碳排放贷、碳排放配额贷及其供应链金融及流贷产品。
三是加强产业政策配套。围绕碳排放权益和积分,制订自主碳中和产业政策体系:如鼓励碳中和空间资源立体式使用和应用尽用、鼓励飞地碳中和基地、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落户嘉兴,以及鼓励碳排放收储、交易和流通、鼓励碳中和项目贷款的等产业政策。建立我市双碳研究院,加快形成自主碳中和产品与技术体系和项目库,重点可侧重于光伏、风力发电技术及储能、氢能和水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
在全国各地纷纷加快自主碳中和抢占碳排资源的进程中,建成富有区域特色的自主碳中和体系,助推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已至关重要。目前我市就双碳工作已出台“6+1”领域达峰方案,获评一批全省低(零)碳试点,形成了诸多成效与亮点,但全市碳中和体系建设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间资源受限。嘉兴目前最适合的采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方式受到空间资源制约明显。2020年,全市总用电量549亿度,如全部用光伏发电来替代,至少需要100万亩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空间建设光伏电站,即便算上全市所有的建筑物屋顶和外立面,对于快速发展中的嘉兴,这点碳中和空间资源远远不够。
二是投资矛盾凸现。随着国家补贴和优质空间资源日益减少,碳中和项目投资的边际收益在递减,存在碳中和项目投资主体日益增长的需求与项目之间的适配性矛盾日益明显。
三是配套支持不够。全市碳排放的底数还没完全摸清,碳排统计模型和系统性台账还未设立,与之对应的碳排分配体系还没完善;评价与考核体系还没形成;投融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难以与我市未来四十年可能需要2000-4000亿元的碳中和项目投资总额相匹配。自主碳中和所需的碳排技术应用产品体系也未建全。
针对上述实际情况,市委会通过深入调研,提出了加快推进我市碳中和体系建设的建议。
首先,要摸清底数,充分挖掘空间资源。
一是摸清资源家底。对现有风力、光伏、核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碳中和项目的空间情况进行排摸,建立空间资源台帐,出台各类土地、屋顶等空间资源的详规和导则。在此基础上,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以应用尽用为原则,全面利用工业、商业、公用事业单位、民居屋顶以及各类建筑物立面空间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综合利用,适度超前规划,尽可能利用海上空间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同时,在安全合规的情况下,对现有秦山核电进行扩产,全面提升全市本地的可再生能源碳减排增量。
二是布局市外飞地。一方面布局增量飞地。国有自主碳中和投融资平台主导,以兼顾碳排效益、腾笼换鸟、区域协作和共同富裕为原则,与省外对口支援、扶贫或者协作地区联动,规划、建设市外以大型光伏、风力电站等飞地碳中和基地,迅速为我市抢占尽可能多的增量碳中和、碳排放权益资源。另一方面布局存量外迁飞地。在“腾笼换鸟”中利用好外迁企业资源,投建以我市外迁能碳双高项目为主、兼顾劳动密集产业的飞地碳中和产业园区。
其次,要全面布局,形成各类投资主体
一是建立国资为主的统筹平台。各级政府应尽快成立国资为主的区域性碳汇专业平台,对需要改造的的屋顶以及民企投资的风、光发电等碳中和资产一并收储,统筹安排碳中和空间资源、项目和碳汇资源的收储、投资、管理和运营。
二是建立多层次投资主体群。针对能耗及排放监测企业,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可强制要求成立专业平台公司,在规定年限内实现自主碳中和,并逐年考核;1000吨标煤以上的,可鼓励成立碳中和专业部门,逐年落实碳中和达标额度。鼓励和引进民间投资主体来我市成立碳中和产业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运营和管理碳中和资产,鼓励中小企业投资碳中和中小项目。
三是建立碳排放交易流通平台。依托我市光伏产业优势,尽快建立以国资为主,具有光伏碳中和区域性特色的碳汇流通交易平台,制订和出台契合嘉兴碳排收储、管控需要的碳排放交易流通政策,并辐射周边。
再是,要统筹兼顾,加强各种配套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尽快厘清全市碳排基数家底,建立碳排台账和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全域碳排,根据碳排历年数据,分解下达碳排指标,推动自主碳中和工作列入政府考核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我市金融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央行碳金融工具政策,参照老基建金融贷款品种,开发与设计不同的碳中和项目贷款品种,尤其是对未来有稳定现金流收益的光伏、储能、风力、余热发电等电站项目,推出不同年限的碳中和项目贷、开发贷、节能贷、合同能源管理贷以及供应链金融和流贷品种。可开发出中长期的生态碳汇碳排放贷、碳排放配额贷及其供应链金融及流贷产品。
三是加强产业政策配套。围绕碳排放权益和积分,制订自主碳中和产业政策体系:如鼓励碳中和空间资源立体式使用和应用尽用、鼓励飞地碳中和基地、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落户嘉兴,以及鼓励碳排放收储、交易和流通、鼓励碳中和项目贷款的等产业政策。建立我市双碳研究院,加快形成自主碳中和产品与技术体系和项目库,重点可侧重于光伏、风力发电技术及储能、氢能和水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