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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资源整合 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05-04-01 1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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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执笔:朱子云

中共丽水市委一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把2005年确定为“项目推进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深入实施我市“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具体抓手和有效载体。如何圆满实现“项目推进年”目标?重中之重是要切实解决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紧缺难题。
所谓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指财政资金拨款(含预算内、预算外、专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作为投资或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项目及地方统筹和融资投入的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项目、经营性投资项目。造成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资金紧缺的原因,主要是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大;当地金融业发展滞后;政府性资源配置效能低(政府性资产和资金分散占用,闲置或低效资产、资金多,资金拨付环节过多、管理分散、多头开户,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较严重,且政府部门、单位在资金调配上不能联动,缺乏集中性和流动性);项目投资管理乏力,投资分散和融资分散并存;未能有效利用企业融资势能对政府性项目建设的融资联接作用。
如何进一步加强资金资源的全局整合,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是摆在丽水市、县两级政府面前的一项既紧迫又重要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资决策参考。
一、进一步确立政府性投资重点,加大经营城市力度
政府在项目投资上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讲求投得其所,集中力量确保重中之重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可以将城市建设项目分为可经营项目和非经营项目(可经营项目主要范围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生态环保、现代化组团式大城市工程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等)。大力推进我市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多元化和市场化运作,实施政府与企业互动,有效利用企业融资势能对政府性项目建设的融资联接作用。一是自来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公路、公交、港口、公共停车场等新建基础设施项目,采取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面向社会投资者招标。二是对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收回成本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或采取调整经营年限、价格和一定的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社会投资者进行回报补偿。三是对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以及公路、桥梁、雕塑冠名权等城市可经营无形资产,进行深入挖掘和深度开发,形成有形化项目,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置换、抵押等方式使其进入运营状态。四是部分水利、城市道路、生态环保、公共绿地等新建基础设施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可通过代建制方式建设,对其中有条件的项目按照BT(建设---移交)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建设,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和回购方式,回报投资者。五是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全面放开,政府按照以量定产、以质论价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作业企业或个人。六是非义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项目,逐步转向专业化运作和管理。实行教育投资多元化,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逐步增加民办教育的比例,探索名校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医体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等大型公共设施的运营主体,降低管理成本。
二、通过出售、改制等途径置换变现,增加货币资金
我市以前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投入主要是从增量方面考虑,但是政府的财力在这种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显得非常紧缺,下一步应在国有资产的存量调整和盘活上进行重点突破。要从单纯依靠挖掘土地资源向挖掘土地资源和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转化。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把沉淀的资金置换出来,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有几个途径,一是把目前由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市区中心土地和房产,进行置换后,由市政府进行拍卖或出租,变现资金归市财政。杜绝“国有资产部门化,部门资产福利化”的不公平现象。二是实施基础设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对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高级中学、自来水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有计划、有步骤的引入民间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县(市)财政部门从中收回国有资本和增值资金。建议制定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产权和经营权转让计划,先选择若干项目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产权交易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的规则和配套措施。
三、加强国资公司资金整合调度职能,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能
将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建设资金适当集中,加强统一规划和调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改变政府资金多头管理、部门分割、分散使用的做法。通过集中管理、联动调配,汇集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性公司所持有的闲置资金(包括在某一时间段的闲置),挖掘和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发挥整体优势和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具体方法为:国资公司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凡属政府性投资的所有项目资金,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融资资金,部门、单位配套资金(自有资金、项目成本回收及收益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项目业主需要支付用款时,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国资公司审核后,由国资公司通过开户银行直接划付给收款单位。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短缺时,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国资公司审核并经市长或分管市长批准后,借给该项目业主短期使用,到期归还,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四、强化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集中资源确保重点建设
具体路径为:一是加强建设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总量平衡。市财政、计划、建设、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总量平衡、规范运作、高效务实”的原则,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和监督。要破解融资难题,应该将一些不必要的重复的低水平投资、低效项目压缩下来,调整投资结构,重点投入应该上的、结构优化的项目,提高城建的投资效益。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的投资项目总计划和建设资金总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供给。二是实行项目举债集中管理。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举债,授权财政部门管理,其他部门不得各自为政,多头举债;举债要有规模计划,严格跟预算安排走,最大程度地控制举债数额;举债要先算偿还成本,要严格规定偿还时间;贷款使用,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等。三是加强建设资金审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凡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必须建立相应的财务审核制度,由市财政部门委派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年度预算的执行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扩大信贷资金投入
具体方法为:一是政府引导性资金,要改变以前资金大部分通过政府直接投资的传统做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回报补偿、减免税费、优惠提供建设用地以及不同收益的项目组合等。政府利用这些引导资金,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二是争取设立浙江商业银行丽水分行。三是大力引入外地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可以将优质项目优先推荐全国性商业银行。四是引导民间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投资我市有回报的城市建设项目。五是可利用污水、垃圾处理费和大堤防护费预期收益权开办质押贷款,筹集城市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