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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 争做社会主义新公民
发布时间:2006-04-03 1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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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丽水医卫支部 朱淑梅

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反映人民心声、代表人民意愿,赢得人民支持、受到人民拥护,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夯实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中上层人士的民建会员,要力争走在前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谐社会,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才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八荣八耻”涵盖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社会风尚,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它是光辉的,又是朴素的;它是崇高的,又是平凡的;它是理想的,又是现实的。民建会员应加强学习,对照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排头兵和行家里手,不断增强做好实际工作的本领。做脚踏实地的实干家和开拓者,勇当岗位创业的自强人,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力争在工作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岗位业绩上取得新成效。为整个社会作出榜样。就需要从我们会员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