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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农村指导员的几点体会
发布时间:2007-01-09 09: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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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丽水财税支部  杨 佳

一、工作时间、场地不固定。做农村工作与坐机关最大的区别就是没有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区分,没有白天和晚上的区分。一般我是白天和村干部一起研究村里的工作、生产情况,中午、晚上抽时间做家访。但有突发事件有纠纷发生时,我们就必须随时到场,解决困难,调解纠纷,平息事件,应急处理等等,事无具细样样管,努力做村民的贴心人。田角地头、村民家中、村会议室、民情调研室等场地,随时随地我们都可以开展工作。我常常在田角地头边帮村民干农活,边了解情况,边解决纠纷。有时在农活上我还会帮倒忙,但村民不但不计较,还会十分感动,因为我以自己的诚心打动了他们,让他们觉得我是真心替他们着想。
二、大事小事均要管。群众事情无小事。尤其是农村,开始也许是芝麻绿豆事,不及时调解就会酿成大祸,轻则影响农村的安全团结,重则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村里我抗旱抗洪、森林防火等大事要抓,邻里纠纷,家庭不和等小事也不能放松,要及时调解,及时解决,及时平息,努力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用心和农民交朋友。和农民朋友打交道,要用自己的诚心去对待,平时经常和他们打打招呼拉拉家常,抱一抱他们的孩子,夸夸他们的勤劳、善良和治家有方,帮忙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等等,比如我经常从丽水为他们带一些劳动用具、生活用品等。以真心、爱心、诚心、细心换取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为以后解决矛盾、调解纠纷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解决矛盾纠纷注重方式方法。刚到村里时我对解决矛盾纠纷没有经验,常常是指手划脚,说谁错了谁对了,结果是矛盾纠纷没解决,还受了一肚子气。后来我总结经验,注意方式方法,成功解决了不少矛盾纠纷。我的做法是一要认真听取矛盾双方的意见和想法,并表示对他们的充分理解;二是邻里、家庭纠纷不要给他们上纲上线,应采取让双方各退一步的调解方法;三是一时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不要急于解决,冷处理一段时间(当然要关注势态的发展,不能让其恶化),让矛盾双方筋疲力尽,并感到有些后悔后再次去调解,这就等于给了他们铺了一个台阶,闹累了他们就会顺势而下,这种方法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五、平息事件软硬兼施。对于蛮不讲理的村民,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效后,则要另当别论,对于他们的无理要求决不能答应,而且态度强硬,告诉他们到那里去闹去告都不顶用,以正义气势压住他们,否者你就不能控制局面了。事实证明我以这种强硬的态度控制了好几起这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