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丽水市委会《建议抓紧制订完善工业发展政策》提案得到采纳落实
发布时间:2008-11-07 10:54:50
|
作者: 民建丽水市委会综合支部
在今年市政协两会上由民建丽水市委会提交的《建议抓紧制订完善工业发展政策》提案,被列为市政协2号提案,得到了卢子跃代市长的高度重视并亲自领办。目前,该提案已成功办结,提案所提建议基本得到采纳,新的市直工业发展政策已经出台。该提案由综合支部发起撰写。
提案指出,原有的一些规定已逐渐不适应发展的要求,更不适应生态工业发展要求。主要有:一是原来的政策更注重对量的扩张的扶持,对工业发展质的提升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尤其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缺失,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二是原有政策与当前市委“创新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有一定差距。三是原有政策的扶持对象仅限市本级工业,对全市工业发展缺少有效的指导。四是部分政策与当前政策走向有出入,如,按照国家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原有政策有必要重新调整。提案建议:一、扩面提量,抓紧制订完善工业发展政策;二、加大力度,建立主导产业培育政策;三、建立专项,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四、建章立制,抓紧完善工业创新政策,出台加快我市工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特别是在鼓励企业创新方面尽快完善有关政策,如有关鼓励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政策、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的政策、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方面的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以及大品牌培育、企业上市等方面的政策。
针对建议,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承办单位做了大量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卢子跃代市长的亲自领办下,起草并出台了《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8]6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科学拓展工业发展空间,确保用于开发区建设的用地指标。加强开发区产业规划编制,提高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集聚度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
意见鼓励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新增的技术和设备投入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对实施节能节水、污染减排项目,废水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省级清洁生产审核、获得省绿色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奖励。
同时,该意见还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实缴税金的数额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加大对成长型企业、小企业的培育,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企业联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并加强企业高管人员、职业经理人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