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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现行管理模式 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提升市区城市形象
发布时间:2009-11-13 1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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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丽水市委会
    丽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莲都区行政区域,城区面积157.57平方公里(未包括富岭和水阁),辖4个街道办事处、22个社区,36个城中村,城区常住人口大约25万人。 街道面积221万平方米(共35条)、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区及小巷里弄面积68万平方米,城中村面积141万平方米,公园广场(包括防洪堤)面积73万平方米(共7个),内河河道面积16万平方米(共5条长27公里),公厕50座,城区中心区域日产垃圾433吨。
    根据《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丽水市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四块:市环卫处负责城区35条街道及50座公厕保洁;6个公园广场主要由市政处、园林处两个单位负责;市水利发展公司负责5条内河河道及防洪堤;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区由街道和城中村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市区保洁经费来源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街道、公园广场、内河河道的保洁经费基本由政府财政负担;二是环卫部门收取一定的卫生费来补充保洁经费的不足;三是政府对城中村进行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自筹。
    随着市区城市建设的推进,功能的逐步完善,政府部门正逐步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对关系民生的环境卫生保洁投入逐年增加。市区各职能部门和莲都区政府为市区的街道、公园、内河及防洪堤和社区的卫生保洁做了大量工作,改善了市区卫生状况,提高了生活环境质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市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了出来。
    一、体制机制、政策制订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合一,不能适应专业化管理需要;二是现行环卫保洁体制不够顺畅,保洁模式有待改进;三是环卫保洁市场化进程缓慢;四是资金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五是现行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不够完善,2006年我市制定了《丽水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中“环境卫生管理”章节内容比较原则,对“治理规划、设施建设、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置等”未作细化,不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六是社区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实行两套机制管理,不利用统一管理;七是保洁质量标准和考核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垃圾中转站建设比较滞后;二是环卫车辆配置较落后,难以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对车辆配置的要求;三是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缺乏管理,影响市容美观和整洁;四是市区建筑垃圾堆放无序,清理不及时;五是城中村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管理手段陈旧、简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没有得到综合运用和相对较薄弱,管理模式停留在经验式管理、问题式管理、运动式管理、突击式管理、粗放式管理上;二是多头管理,造成互相扯皮和卫生死角,既做不好工作,又造成资源的浪费;三是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和城中村撤村建居及城区扩大等各种原因,部分市民环卫公德意识较差;四是政府财力有限,保洁资金缺口难以解决。
    为了我市在城市卫生保洁方面早日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力争2011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我会在城区卫生保洁方面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理顺环卫保洁管理体制,实行清扫与清运分离,清扫统一归口莲都区;市环卫处负责从垃圾中转站到填埋场的清运作业,采取一把扫帚到底,以改变目前五把扫帚搞卫生、职责划分不清晰、发现问题靠投诉、解决问题靠突击的现状,实现由变动为主动、由块管转条管、由粗放到精细的管理格局。二是理顺建设与管理体制,整合部门资源,实行建、管分离,采取行业管理,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完善政策制度,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修订完善《丽水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我市实际适时出台《丽水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从而与上级相关的法规相衔接。二是抓紧制定《丽水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弥补法规空缺,做到执法有据,使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编制城市各类保洁作业服务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考评制度,加强保洁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一套以法规为依据,标准、规范配套齐全的保洁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改变保洁行业各类专业作业服务质量缺标准、操作缺规程、考评缺制度的滞后局面,推进保洁行业规范发展。四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应尽快出台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确各区块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要求等内容。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清洗和保洁制定管理规定,对流动摊点、广告设置制定管理规范。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紧落实建设用地,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应根据目前垃圾中转站的布局状况,抓紧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新建水东、水南等五个区块垃圾中转站,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减轻环卫作业压力。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安排。今后规划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其建设用地要与城市道路和绿地同步征用,分步实施;在商住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应在土地出让时作为前置条件,予以明确。三是改造设施,提高标准。现有的非压缩性中转设施要逐步进行改造;现有的中转站用房要逐步美化,提高档次;新建的中转站要适当提高标准和档次,与城市市容市貌相适宜。
    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行保洁市场化运作进程。积极培育城市保洁市场主体,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保洁市场,采取“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清扫保洁队伍,提高保洁市场化水平。
    五、建立公开制度,促进市区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议政府对市区街道、公园、内河河道、社区保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使市民了解由政府公共财政负担的公共设施的保洁投入情况,以及由市民自己负担的社区保洁经费支出情况,并组织和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市区保洁效果的评比和考核,使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六、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城市保洁水平。加强市环卫处、莲都建设分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建议在耐心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对市民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市民逐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环保意识。
    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一是宣传、广电、社区等部门加强保洁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二是通过开辟公益广告、专题宣传栏目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培养社会公德,提升市区城市形象。(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