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4-09-08 13:20:45
|
作者:
自从我市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来,昔日农村污水横流、满目垃圾、杂草丛生、蚊蝇扑面的现象已有所改观,但"脏、乱、差"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促进台州可持续发展,加快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特建议:
1、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2、文明生态村是一项新生事物,创建活动处于起步阶段。应抽调各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探讨,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配套政策与三个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改善如何有机结合等,真正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弄准确。
3、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根据不同市、县、区中村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各有特色,着重做好文化设施建设。
5、广辟融资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除政府财政给予一定启动资金和扶持资金外,教育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个人、集体多方面筹措资金,提倡艰苦创业精神,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使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健康发展。
6、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项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要从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等方面入手,形成三个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局面。
7、把文明生态村建设数量和质量作为镇、街道等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