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工业园区财务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04-09-08 13: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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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我市各地大部分乡镇办事处建有工业园区,建有工业园区的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了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各地的名称各不相同),对工业园区进行管理。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这些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很不规范:
一、会计核算采用的制度不规范。总的来说各工业园区都只建有一套账,也就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园区投资公司合并建账,且基本上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投资公司应该是企业,应该按企业的要求进行成本利润核算,讲究投资回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则是政府对工业园区开发的管理工作,是政府行政行为,其会计核算应按照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反映经费的收支结余情况,反映经费的使用效率、效益、效果。合并建账混淆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投资公司的企业行为;二、部分工业园区的财务实行连续记账的办法,只反映连续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每年不进行成本利润情况或经费开支情况的结算,不反映资金的使用成果,由于经历时间太久,有些园区财务账面出现了不平衡,使会计核算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三、有些投资公司是空壳公司,即政府在公司注册成功后抽走资本金,没有任何经济活动,也不进行财务核算,仅作为政府向金融机构借款或提供担保的工具。
财务核算的不规范带来的后果就是:1、不管是投资也好还是经费支出也罢,会计资料都不能完整反映资金的真实使用成果。现行的会计核算方式既不完全反映行政管理所使用资金的成果,也不能体现企业投资的效益,不能发挥会计数据应有的作用;2、使会计核算失去了外部监督。如果按企业核算,税务部门会要求每月提供会计报表,还要求根据营业情况纳税。按行政事业核算,则应由上级财政部门来监督管理。但就上面所述,这些园区的财务往往既不纳入到财政核算体系中来,也不向税务报告经营情况,而且财政部门也没有对园区的财务核算进行主动的监督,否则也不可能存在连续记账年终不结账的事情。工业园区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个空白。3、经费支出混乱。在所有被调查的园区财务账上都发现存在支出一般行政经费情况,特别是乡镇办事处人员的资金和福利支出,以及其他请客送礼等招待费支出。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业园区财务的管理工作。
我们建议:首先要对工业园区资金的性质进行界定。属于财政资金开发的就应当将其收入纳入财政资金加以管理,就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入预算。这样园区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土地转让收入都应纳入预算外资金加以管理,接受乡镇人大、上级财政部门和政府的监督。属于投资公司开发的,就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独立核算,开发收入应作为企业收入,不再与财政资金相联系。园区财务应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照章纳税。其次,不管工业园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核算,园区的收支情况都应纳入乡镇财政进行反映。作为财政资金开发的则直接反映,作为投资开发的则应单独反映投资及收益情况。对目前连续记账不进行年度结算的做法应加以纠正。第三,要加强对园区支出范围的控制。不能把一般行政经费支出的费用纳入园区财务,不能把难以在行政经费正常列支的费用在园区财务账支出。否则一方面使园区的财务不能正确体现园区开发的成果,另一方面使行政经费突破了原有的渠道,为滥发资金和乱开支提供了空间。
要做到以上几点,财政部门要对工业园区的财务进行统一的设定,核定开支范围和标准,对财务人员以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