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2-18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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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跃进
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有力地促进了传统殡葬观念的转变和殡葬习俗的改革,尤其是火葬的广泛推广,有效地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但同时,随着一批现代公墓的不断建设,新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显露,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广泛推行公墓安葬,主要存在三大弊端:
一是占地多。殡葬改革最大的初衷就是崇尚节俭、节约土地,遏制“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以台州市为例,全市现有人口560万,而目前我国人均寿命75岁左右,假设寿终全部安葬在公墓,以平均每穴公墓占地2平方米计算,作为一个地级市,台州在75年的时间段内,需要新建公墓占地面积达1120万平方米,合计约16800亩。在当前土地资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来兴建公墓地,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
二是造成青山硬化。与传统的土葬相比,公墓安葬相对集中,节约了部分土地。但葬在山间的私墓,一般经过数代人的变迁后,由于年代久远,无人照看,若干年后都会自然沉化,逐渐消失在大自然中。而公墓则是一种永久性建筑,无论世代如何变迁,因为有人专业看管和维修,不仅数量逐年增加,且永远无法消失,成为难以抹去的青山硬化。
三是增加群众负担。中国人对身后事看得很重,死后在何处安葬、骨灰如何安置,都很在意。殡葬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和垄断性,被一些媒体评为“十大暴利行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一方面,公墓越来越商品化,以致出现越来越豪华的趋向,有的在公墓区里专门建筑占地几十平方米的豪华公墓。另一方面,殡葬用品的价格往往很高,特别是骨灰盒和墓地价格昂贵,一些地方的骨灰盒售价高出进价数倍,而墓地每平方单价也远远高过房价,甚至出现了“炒公墓”的现象。由于公墓安葬比较集中,易引起墓主的相互攀比,直接的后果是生者为了逝者的安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公墓制度带来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深化。现建议如下:
一是全省倡导绿色殡葬。大力宣传“树葬兴林、绿荫后人、入林为安、与树长存”等绿色殡葬新理念,倡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水葬等生态葬法,让逝者一步到位回归自然,减少环境污染。与传统的公墓安葬相比,这类葬式的主要特点就是用地大为减少,费用也低很多。如上海的福寿园,每个“花坛葬”的占地面积仅为0.02平方米。此外,还应鼓励志愿者捐献遗体,为医学事业多做贡献,倡导不留骨灰,努力实现零占地。
二是省里应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出台相应法规,严格规范减少公墓建设。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省情况尤为突出。公墓作为永久性建筑,应当仅作为公共纪念性建筑,如烈士陵园等,尽量减少供一般公民使用的公墓。在当前一时难以完全消除公墓建设的情况下,要尽可能控制公墓的占地面积,每穴应控制在0.5平方米以下。同时,建立公墓使用年限制度,在使用年限到期后,墓主如不提出延期要求,由公墓管理单位统一深埋,以提高公墓的使用率。
三是全省要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民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行业的管理,规范殡葬用品的价格,特别是墓地的价格,严厉打击炒墓地等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殡葬祭祀行为,摈弃焚香摆供、撒钱烧纸等习俗,倡导环保、安全、节俭、健康、科学、文明的祭祀行为,减少人民群众的负担。   (作者系台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台州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