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9-01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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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晓涛
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融资难问题越发成为制约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应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对我县15家入园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0%的中小企业认为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有45%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较难,有35%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十分困难。由此看来,融资难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县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摆在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首要课题。
一、原因与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当前,我县大部分中小企业是采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缺乏市场融资渠道。一方面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证券市场对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过高;融资租赁又因中小企业信用程度不高,财务制度不规范而难以开展。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缺乏大中型企业对于银行融资产品的应用能力,手段单一。
2、融资风险较大。我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几个问题:(1)规模小、技术水平差、市场信息不灵、财务能力弱、管理水平低;(2)中小企业领导者的合同意识、履约水平和诚信观念淡薄,恶意举债、转嫁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3)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低下;(4)中小企业自有资产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造成企业抵押贷款困难。这些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加剧。
3、融资成本偏高。我县各家商业银行为做大做强资产业务,对当地大型企业如交通运输、开发区等发放贷款执行的是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上浮10%-20%左右,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执行的是基准利率上浮30%-50%左右,至少要比大型企业高出了20%-30%。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企业的各项成本更高,无形中使得融资成本增加。
二、意见与建议
(一)、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1、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开放基础设施等措施鼓励民间资金介入融资市场,通过建立创业资金以及发展租赁和典当融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除商业银行传统的抵押、信用和保证贷款外,政府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对接,积极探询在流动环节的融资模式,如采购环节的信用证、商业汇票、采购及销售环节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出口退税质押等多种方式。
3、对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中小企业,政府应鼓励其进行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对信用程度高,财务制度规范的中小企业政府应鼓励进行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融资。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和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是世界各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对于我县而言,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议成立龙游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样每一个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可以由该担保机构予以担保。
(三)、鼓励中小企业加强自身发展,增强内在融资能力。
1、中小企业要通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结构、增强企业后劲;同时还应加强管理,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
2、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按时还本付息。中小企业除应建立起规范的产权制度外,还必须建立起与企业法律地位适应的有效的财务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和资信质量。
(四)、优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靠存贷利差生存,根据测算贷款贡献度来决定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比例,一般不会下浮至基准利率。因此,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具有发展前景的、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可以考虑用上浮利率的一定比例以减免、优惠税收等方式返还给中小企业,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一、原因与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当前,我县大部分中小企业是采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缺乏市场融资渠道。一方面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证券市场对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过高;融资租赁又因中小企业信用程度不高,财务制度不规范而难以开展。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缺乏大中型企业对于银行融资产品的应用能力,手段单一。
2、融资风险较大。我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几个问题:(1)规模小、技术水平差、市场信息不灵、财务能力弱、管理水平低;(2)中小企业领导者的合同意识、履约水平和诚信观念淡薄,恶意举债、转嫁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3)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低下;(4)中小企业自有资产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造成企业抵押贷款困难。这些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加剧。
3、融资成本偏高。我县各家商业银行为做大做强资产业务,对当地大型企业如交通运输、开发区等发放贷款执行的是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上浮10%-20%左右,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执行的是基准利率上浮30%-50%左右,至少要比大型企业高出了20%-30%。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企业的各项成本更高,无形中使得融资成本增加。
二、意见与建议
(一)、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1、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开放基础设施等措施鼓励民间资金介入融资市场,通过建立创业资金以及发展租赁和典当融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除商业银行传统的抵押、信用和保证贷款外,政府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对接,积极探询在流动环节的融资模式,如采购环节的信用证、商业汇票、采购及销售环节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出口退税质押等多种方式。
3、对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中小企业,政府应鼓励其进行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对信用程度高,财务制度规范的中小企业政府应鼓励进行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融资。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和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是世界各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对于我县而言,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议成立龙游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样每一个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可以由该担保机构予以担保。
(三)、鼓励中小企业加强自身发展,增强内在融资能力。
1、中小企业要通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结构、增强企业后劲;同时还应加强管理,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
2、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按时还本付息。中小企业除应建立起规范的产权制度外,还必须建立起与企业法律地位适应的有效的财务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和资信质量。
(四)、优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靠存贷利差生存,根据测算贷款贡献度来决定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比例,一般不会下浮至基准利率。因此,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具有发展前景的、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可以考虑用上浮利率的一定比例以减免、优惠税收等方式返还给中小企业,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