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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9-01 16: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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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龙游县总支部 兰芝苇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一、现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2003年,我县被列入全省首批27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2004年2月全县全面铺开。2005年以后,我县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简化手续,控制费用,扩大受益面入手,适时推出了保大又补小、续保有积分、累加补助和合作医疗套餐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热情,参保人数逐年攀高,2008年达到31.05万人,参保率达96.01%;累计发放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款4500余万元,群众受益覆盖率达到88.84%,对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2007年5月我县被浙江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合作医疗门诊结报点少,群众呼声强烈
    目前我县共有合作医疗门诊结报点38个,大部分集中在人口比较集聚、服务能力较强、软硬件设施较为齐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院和部分改制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普遍没有合作医疗结报点,使得一些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行政村群众,特别是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群众不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政策。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卫生室基本都存在管理不规范,药品采购途径杂,基本硬件设施(如配备计算机、宽带上网等)不全,人员素质不高,医疗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差距较大。二是我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为私有化,医疗行为往往以考虑自身利益为主,主动维护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性的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在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的情况下贸然扩面,基金的安全将得不到保障(我县已出现过私人医疗机构通过代刷合作医疗卡套取基金的情况)。
    但是,群众参加合作医疗最关心的是报销补助问题,如不及时扩面,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那么群众的信任度和信心必然会降低,合作医疗政策的生命力将受到极大地影响。
    三、建议
    通过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上加以探索和创新,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提出以下二点建议。
    (一)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政府要调整出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合理制定实施方案。要按照一个中心村设置一家标准化服务站,配备2人以上责任医生,服务人口5000人左右的标准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以“三制、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退休制;服务站的党务政务、业务管理、财会统计、药品采购由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统一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由政府举办,鉴于我县属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验收合格后,建议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
    启动数字卫生工程,按照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网络畅通、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互动的网络平台,并依托该网络开展合作医疗门诊结报工作。同时,推进合作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信息资源多元合一,实现农民医疗、保健一卡通,全面提高现有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网络建成后,既进一步方便了参合农民结报,又有利于主管部门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但实施该项目所需经费单靠卫生部门难以解决,还需地方财政的扶持。
    通过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农合门诊结报点扩面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使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即能享受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并能保证基金的安全和稳定,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深入人心,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初步解决“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