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优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民建浙江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12 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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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主旨,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是指导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纲领性文件。
《建议》中明确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之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规模和传统产业竞争优势显著增强,民建省委会通过学习和研读,结合我们近期的调研和讨论,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以下二方面建议。
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呈现出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加工程度低和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代工出口型等特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重、困难大。在存量上,要通过调整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有序转移一批等办法,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增量上,一定要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引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次中央《建议》中十分明确,重点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关系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特征的新兴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的特点。为此我们建议三点:
一是我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上不能过多,要选择对浙江传统产业关联度大的、有较好基础的、影响长远的产业,国家确定七项,我省也许五项就够了,不宜过多,如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化工、先进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二是要明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对确定的每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都要研究制订其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攻方向和发展布局。作为战略性产业,目标要实现规模化,每一个产业至少上千亿乃至几千亿。就具体的某个产业而言,其经营要实现集群化,要形成有大企业领头,完整的产业链、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全球化的营销网络,这些都缺一不可。布局要实现合理化,省政府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地市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发挥各自优势,避免重复雷同,形成全省合力。
三是要出台扎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在资金上,建议建立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金,政府少量投入为引导,带动大量民间资金的大量投入。在科技支撑上,科研经费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设立和完善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并有针对性地引进和设立重大的科研机构,集聚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要素,快速提升我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创新能力。在人才战略上,除要积极引导培育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外,更要设计载体集聚一大批国内外优秀的硕博士和专业人才,一大批有志于新兴产业的年轻人。在资源要素配置上,要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土地、用水、用电和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动力和活力
“十二五”规划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浙江下一步发展动力和机制问题的研究,寻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的改革重点。为此我们建议三点:
一是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重点是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完善区域资本市场,把杭州打造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副中心。金融的发展本身就是产业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另外,新兴产业成长全过程都需要金融支持,特别是新兴产业的早期急需风险投资,回顾历史,美国的高技术大企业成长过程中都离不开风险投资。我省应利用现有金融业较发达和民间资金充沛的优势,加大风险投资业发展力度,加快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的发展,鼓励风险投资真正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不是只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基金。
二是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如加快青山湖科技新城等科创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针对我省产业链上中试环节薄弱这一根本问题,建议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产业链,如建设省级的工业技术研究院,研究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使之产生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适合市场需求的人才,使我们从传统孵化企业的模式跳出来(我们高新技术开区孵化一般企业),向孵化技术、产品的转变,向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转变,向培育新兴产业的人才转变,没有蛋哪能来鸡,孵化蛋才能有鸡。为什么要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可从两个例子来看:一是从同处在我省现发展阶段的周边国家和地区来看,当时的举措是什么来看,我省按人均GDP和购买力折算,相当日本70年代初、台湾80年代未和韩国90年代初的水平,属于工业化发达阶段,当时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纷纷建立一批科研机构。另一个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效果来看,台湾的“工研院”的研发重点就是“中试”环节,从70年代未创建到80年中期,成果就源源不断产生,培育了台湾的IC、IT、机电和化工等许多产业,通过技术转移产生了一百多家上市企业,新竹科技园的一半企业是从“工研院”转化来的,另外,集聚了500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1000人左右的博士,4000人左右的硕士,平均年龄只有30出头,但每年有15-20%(即1000人左右)向业界转移,即平均每人在“工研院”只工作5-6年,起到了人才集聚和培养作用。目前,我国的许多高校科研院所的小试技术没有中试环节无法产业化,许多中小企业又往往无法承受中试环节所出现人才、资金、技术和创新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困难和压力,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政府主动设计一些方向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从国内外优秀人才、好的技术和项目要到浙江来,也需要一个对接平台和过渡期,需要创新平台实现中试环节和再创新的过程。《建议》中提出了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很好,但不妨再进一步做大平台,同时建设工业技术研究院这样平台,这样做,不仅人才和技术集聚得拢、也可开发得出、发挥得好,可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可大力推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发挥我省民营经济的优势,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积极投身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抓住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颁布的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方案和细则,通过完善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政府服务“五个平等”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在每一个新兴产业中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和技术创新等途径做大做强若干个企业,形成某个产业的一群领头雁,推动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继续保持我省的先发优势。
《建议》中明确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之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规模和传统产业竞争优势显著增强,民建省委会通过学习和研读,结合我们近期的调研和讨论,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以下二方面建议。
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呈现出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加工程度低和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代工出口型等特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重、困难大。在存量上,要通过调整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有序转移一批等办法,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增量上,一定要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引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次中央《建议》中十分明确,重点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关系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特征的新兴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的特点。为此我们建议三点:
一是我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上不能过多,要选择对浙江传统产业关联度大的、有较好基础的、影响长远的产业,国家确定七项,我省也许五项就够了,不宜过多,如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化工、先进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二是要明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对确定的每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都要研究制订其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攻方向和发展布局。作为战略性产业,目标要实现规模化,每一个产业至少上千亿乃至几千亿。就具体的某个产业而言,其经营要实现集群化,要形成有大企业领头,完整的产业链、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全球化的营销网络,这些都缺一不可。布局要实现合理化,省政府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地市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发挥各自优势,避免重复雷同,形成全省合力。
三是要出台扎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在资金上,建议建立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金,政府少量投入为引导,带动大量民间资金的大量投入。在科技支撑上,科研经费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设立和完善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并有针对性地引进和设立重大的科研机构,集聚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要素,快速提升我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创新能力。在人才战略上,除要积极引导培育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外,更要设计载体集聚一大批国内外优秀的硕博士和专业人才,一大批有志于新兴产业的年轻人。在资源要素配置上,要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土地、用水、用电和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动力和活力
“十二五”规划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浙江下一步发展动力和机制问题的研究,寻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的改革重点。为此我们建议三点:
一是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重点是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完善区域资本市场,把杭州打造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副中心。金融的发展本身就是产业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另外,新兴产业成长全过程都需要金融支持,特别是新兴产业的早期急需风险投资,回顾历史,美国的高技术大企业成长过程中都离不开风险投资。我省应利用现有金融业较发达和民间资金充沛的优势,加大风险投资业发展力度,加快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的发展,鼓励风险投资真正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不是只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基金。
二是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如加快青山湖科技新城等科创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针对我省产业链上中试环节薄弱这一根本问题,建议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产业链,如建设省级的工业技术研究院,研究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使之产生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适合市场需求的人才,使我们从传统孵化企业的模式跳出来(我们高新技术开区孵化一般企业),向孵化技术、产品的转变,向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转变,向培育新兴产业的人才转变,没有蛋哪能来鸡,孵化蛋才能有鸡。为什么要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可从两个例子来看:一是从同处在我省现发展阶段的周边国家和地区来看,当时的举措是什么来看,我省按人均GDP和购买力折算,相当日本70年代初、台湾80年代未和韩国90年代初的水平,属于工业化发达阶段,当时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纷纷建立一批科研机构。另一个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效果来看,台湾的“工研院”的研发重点就是“中试”环节,从70年代未创建到80年中期,成果就源源不断产生,培育了台湾的IC、IT、机电和化工等许多产业,通过技术转移产生了一百多家上市企业,新竹科技园的一半企业是从“工研院”转化来的,另外,集聚了500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1000人左右的博士,4000人左右的硕士,平均年龄只有30出头,但每年有15-20%(即1000人左右)向业界转移,即平均每人在“工研院”只工作5-6年,起到了人才集聚和培养作用。目前,我国的许多高校科研院所的小试技术没有中试环节无法产业化,许多中小企业又往往无法承受中试环节所出现人才、资金、技术和创新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困难和压力,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政府主动设计一些方向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从国内外优秀人才、好的技术和项目要到浙江来,也需要一个对接平台和过渡期,需要创新平台实现中试环节和再创新的过程。《建议》中提出了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很好,但不妨再进一步做大平台,同时建设工业技术研究院这样平台,这样做,不仅人才和技术集聚得拢、也可开发得出、发挥得好,可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可大力推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发挥我省民营经济的优势,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积极投身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抓住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颁布的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方案和细则,通过完善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政府服务“五个平等”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在每一个新兴产业中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和技术创新等途径做大做强若干个企业,形成某个产业的一群领头雁,推动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继续保持我省的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