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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1-09-13 16: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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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梅芝
    当前,我国部分省区出现蔬菜“产地滞销、销地价贵”,再次菜贱伤农。中间流通渠道不畅和成本的层层加码是问题的主因。去年商务部启动了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浙江省衢州、杭州、嘉兴被商务部列为试点。形势所迫,应尽快解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出现的困难,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实现产销对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
    试点工作出现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涉农行业因公益性明显,企业的投资积极性缺乏。一直以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建设资金缺乏,现代化流通节点难以形成。如因缺少用于储存和运输的冷链系统,造成了运输环节农产品极大的损耗和浪费,各流通环节缺乏对接,导致农户、贩销户、经营户都在抱怨农产品流通无钱可赚。由于流通不畅,农产品大起大落现象明显。
    二是布局合理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规划难以顺利实现。现有的土地、城市规划中,缺乏考虑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的功能布局,商务部门提出的农产品现代流通规划难以实施。如作为现代农产品流通试点项目的连锁超市项目,普遍遇到了配送中心建设的瓶颈问题。
    三是产销关系脆弱,难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原材料质量主要通过对合作社的农产品种植生产进行技术和资金支持,与整个农产品现代流通的要求还是有很大差距。某个环节稍有不慎,产业链发生断裂,就会全盘皆输。按照试点要求,必须有自己的基地。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也是对传统物流的一个颠覆。这么大面积的基地如何从农民手中流转?成功流转后又该如何管理?管理费用短期内如何筹集?这些都是试点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
    四是大部分农产品没有包装、没有品牌,食品安全无法保障。农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没有建立,使公众对日常摆上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失去了信任。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一些试点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因为没有实行标准化、包装化、品牌化,出了问题无从追溯,责任不清,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为使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好事,让转变农产品流通发展方式为改善民生作出新贡献,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加快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全流通链,在通胀预期下做到保供稳价。
    一、重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出台地方配套政策。针对近年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特别是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在用地、用水、用电、资金等方面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政策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给予相应配套扶持。
    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实施农产品标准,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通过制定完善农产品标准,对不同类别农产品的分级、包装、标签、储运、购销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使农产品流通管理有据可依、有线可查、有理可论;支持鼓励试点企业建立自主品牌、商标,对按标准执行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引导试点企业向品牌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通过标准化管理对农产品流通主体起到鞭策和制约作用,将整个流通管理流程标准化,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农产品流通效率;形成完整的可追溯体系,让消费者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功能。加强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配置农产品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冷库等仓储设施。加强对交易厅、棚的改造,配置电动拖车或叉车等设备。开发和完善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系统,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网络交易水平。推行分级、包装等农产品流通标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对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
    四、打通现代农产品流通链条。鼓励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支持农超对接双方建设和改造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建设改造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优先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
    五、培育扶持几家市场占有率高的全国性农产品龙头企业。与工业品市场覆盖率相比,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市场扩张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时期,通过政策扶持,帮助和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扩张,构建配送和销售网络,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它们的市场占有率。培育几家市场占有率高全国性的农产品龙头企业,是需要突破的一大课题。只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监管,政府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及农产品保供稳价的调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