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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省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的相关建议
发布时间:2013-04-25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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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浙江省委会
    近年来,我省在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下,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引导投资的实施意见,在我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实施“人才+资本”的创业投融资政策,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间资本与人才的对接。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在促进民间资本和人才对接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相对于浙江民间资本的规模和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需求,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规模仍然较小、投资方式和结构较为单一,拉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为此,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增强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内生动力和能力,以实现我省两创战略目标。
    一、我省引导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省创新财政经费使用方式,引导资本与人才对接,已逐步形成了引导基金、投资补助、风险补偿、费用补偿、资本金注入等财政经费使用方式,逐步形成了资金引导放大机制和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全省实际到位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超过20亿元。截止2011年底,全省创投机构达201家,管理资本405亿元,居全国第三,2011年新增投资316项,新增投资65.7亿元,累计投资1339项,累计投资金额226.5亿元。同时,搭建各种平台为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提供综合服务,以地方金融创新积极推动民间资本与人才的对接,加快清理规范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目前,我省引导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动力不足
    虽然我省民间资本丰富,但不少民间资本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投资于楼市、股市,或者参与民间借贷。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领域的投资相对简单,不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同时这些领域前几年的回报率非常高。而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要专业知识,承担的风险较高,预期回报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民间资本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动力不足。分析实质原因是缺乏制度安排,政府没有给民间资本寻找一个投资、增值保值的空间。此外,缺乏成熟的早期项目投资管理人和投资经理的经验不足,也是导致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动力不足的原因。
    (二)创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缺乏对企业初创期和种子期的天使投资和孵化机制
    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融资机制。天使投资是个人创业资本筹措中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我省近年来VC/PE投资风起云涌,但天使投资尚处于婴儿期,也缺乏政府的引导。此外,一方面有很多科技成果被束置高阁,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资本在追逐已经选出的优秀企业和过熟企业。如何把这些不成熟的项目变成有用的项目并产生效益,中间还缺熟化机制,即缺乏孵化机制。
    (三)可持续的风险共担市场化运作机制仍需完善
    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的关键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如何建立一种可持续的风险共担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对于实现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至关重要。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均采取较大的力度支持创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创业企业的主要经验是采用信用担保方式。我省在政府担保方面已出台一些措施,并组建相应的担保公司,但总体来看,政府担保规模较小,发挥的作用有限。
    (四)对接平台的人才集聚和资本集聚功能仍需提升
    对接平台的主要功能应是人才集聚和资本集聚。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做好项目的收集、筛选、辅导以及项目与投资机构对接过程中的考察、跟踪、协调等工作;另一方面为创业企业提供投融资培训、辅导,为创业企业设计合适的融资模式和方案,并帮助创业企业和投融资资本进行对接。目前,政府组建的创业园区和其他对接平台,虽然达到了区域集中的效果,但是高层次的服务功能不足。同时,由于海创园等园区的级别较低,造成政策传达、工作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障碍,也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
    二、促进我省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的建议
    促进我省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的总体思路应该是:以省委“两创”战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引导,以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核心,采取政府贴息、补贴、税收优惠、担保、股权交易、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杠杆,搭建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的多种形式的平台,增强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内生动力和能力,以实现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目标。具体应完善以下政策:
    (一)进行规范民间资本的地方性立法试点
    民间资本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既缺乏制度保障,同时也需要规范管理,以避免出现秩序混乱的局面。因此,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首先需要健全法律保障。我省已建立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温州近年来在引导民间资本和规范民间资本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一定经验,可以考虑先在温州进行规范民间资本的地方性立法试点,在温州试用后再向全省推广。
    (二)创新支持机制和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财政资金对初创期和种子期的企业投资的引导,是健全创业投融资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新支持机制和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由省财政设立,按照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和市场化原则,通过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支持方式,引导和带动民间资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对初创期和种子期创业企业的支持。其投向可以考虑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引进人才和技术等的专项奖励和鼓励人才创业的启动资金;二是作为人才初创时的基金,结合风险补偿基金,实现人才与项目的孵化、培育和早期发展;三是帮助人才创业企业渡过瓶颈期的股权资金注入。
    (三)提升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平台的层次和功能
    资本集聚为人才创业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平台基础,而人才是资本的运用与运行主体。为提升政府平台的人才集聚和资本集聚功能,首先,建议将杭州市创投服务中心提升为省创投服务中心,并进一步打造成面向长三角的创投机构与中小企业的项目与资本对接平台,推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有效融合。在实现此目标过程中,政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创投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所需要的投入。同时,要吸引民间资本对创投服务中心进行股份化改造,运作模式要从以面向服务中小企业为其发布项目、满足融资需求为主,转向更多服务创投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创造条件推动“中心”成为上市企业;其次,提升海创园的级别,由省政府直接管理,以提升其服务功能;第三,可利用其政府资源和影响力,积聚海内外政府、资本、行业、技术和人才资源,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资本和项目搭建对接平台,并充分发挥创业导师等作用,扶持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归初创企业在创业阶段快速突破瓶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公司和人才,建立研发、孵化、生产一体化产业集群和海归创业创新基地,推动地方产业结构升级。
    (四)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发展政府担保和科技保险
    为引导民间资本流向人才创新创业活动,实现政策引导的目的,针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等特征,需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在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可进一步完善政府担保和科技保险制度。增加政府组建的担保公司的资本,扩大其担保范围,进一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扩大科技保险试点范围,为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增信,完善风险共担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解决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因风险较高而融资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