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会7期信息获得领导重视并批示
发布时间:2005-05-25 1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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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菊萍
据反馈,省委会又有7期信息获领导批示。●为省委会2004年编发的信息,★为省委会2005年编发的信息。
●由民建浙江省委财政金融委员会主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应宜逊撰写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要警惕“分红陷阱”》、《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架构需要调整》两条信息被全国政协综合采用,获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批示:请明康、李伟同志阅。
★由民建浙江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凌林撰写的《建议我省制定〈浙江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获副省长陈加元批示:请省劳动保障厅、省法制办研究,这项工作很重要,但立法条件是否成熟,先搞政府规范还是搞地方性法规? 
★由省政协常委、民建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黄小杭撰写的《“浙江精神”应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获省委书记习近平批示:请敏尔、李强同志阅。省委宣传部长陈敏尔另作批示。
★由民建浙江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杭州市企业法律协会秘书长严维鹏撰写的《建议收回废弃铁路所占的土地》获副省长章猛进批示:严维鹏委员意见很好。请国土部门派员调处,提出意见。 
★由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蒋福弟撰写的《对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五点建议》与其它兄弟党派领导撰写的合稿,获省委副书记梁平波批示:转王培民部长阅,关于如何贯彻中央五号文件,要专门向省委常委汇报一次,请统战部抓紧准备贯彻意见。
★由原化工部四川成都晨光研究院院长傅积赉撰写的《不宜引进高耗能兼污染严重的有机硅原料加工项目》,获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批示:请曾培炎同志阅。批示时间4月29日。国务委员曾培炎批示:请发改委、商务部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