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浙江省委会重点提案《加强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发布时间:2006-02-09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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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调研处
习近平书记对提案作批示  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
地面沉降是发生在平原地区缓变性的一种地质灾害,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水资源的紧缺和部分地区地表水污染,导致过量开采地下水致使区域性地面沉降,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民建省委会组织会员中有关专家和省政协委员进行深入调研,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加强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38号),并在这次大会上由吴国华主委代表省委会作了大会发言。提案建议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统筹兼顾,科学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地面沉降防治专项经费;加强地面沉降防治机构建设;改善网络,实现地面沉降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加快立法,使地面沉降的防治进入法制化轨道。
该提案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5月2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对提案作出重要批示:“地面沉降危害很大。要高度重视,加大防治力度。民建省委会的提案很好,请省国土资源厅认真研究”。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习书记的批示,高度重视对提案的办理。9月21日,省国土资源厅潘圣明副厅长率队到民建省委会,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进行答复。
10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对提案的详细答复意见中,专门提到,省政府常务会将专题讨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新闻链接:
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吕祖善主持,原则通过《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等政府规章 本报杭州2月8日讯 (记者 王瀛波)今天召开的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地面沉降问题及其危害,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加紧采取有效措施,使我省部分地区的地面沉降得以缓解并逐步得到控制。
省长吕祖善主持会议。
据了解,我省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地下水长期集中开采的沿海平原。经过努力,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已取得较大成效,有的已基本控制,有的有所减缓,但少数地区的地面沉降还在进一步发展中,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各有关市、县领导必须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防治地面沉降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市、县要及早编制防治规划,明确分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将加强检查监督和评审考核。要疏堵并举,一方面进一步加快浙东引水、浙北引水等水利工程,尽快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另一方面要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地下水禁、限采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要加强动态监测,积极研究、推广人工回灌等行之有效的技术和办法。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建设项目水域占用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上述政府规章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
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副省长盛昌黎、陈加元、钟山、茅临生、金德水,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参加会议。
(该新闻来源:浙江日报200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