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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对省委会团体提案《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浙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答复
发布时间:2006-10-23 15: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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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浙江省建设厅于2006年8月21日以〔2006〕函建字180-96号文,对提案作答复。提案充分肯定了我省自1998年作出加快城市化进程以来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绩分析了新时期城市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的若干意见,我们认为这一提案的意见是建设性的、有意义的,对下一步推进城市化工作很有启发。
一、关于坚定不移地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我们表示赞同,并积极予以落实。今年8月8日,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书记在会上强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全面部署我省下阶段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工作措施,并将出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和有关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关于把城市化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来研究并实施,我厅认为这一建议是合理、可行的。我厅正委托北京大学开展浙江省健康有序城市化模式研究。下一步我们将把提升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文化大省和“平安浙江”等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动,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链接--提案亮点:
进一步重视城市化,深入研究城市化,大力推进城市化,应当成为浙江“十一五”期乃至更长时期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重视城市化,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靠以现代化为导向的城市化,带动城乡一体化,达到小康社会,才能最终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城市化。
二、深入研究城市化,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城市化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全球性运动。要注意掌握并借鉴国际国内发展的新经验新教训,研究浙江城市化发展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变化及其影响,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对策。
三、大力推进城市化,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浙江对城市化进行了艰苦而有益的探索,浙江的城市化已经进入了更高的发展阶段。发展、改革中碰到的问题和矛盾,只有通过加快加大加深发展、改革才能得到解决。浙江只有不断加深对城市化的认识,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才能持之以恒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综上所述,对浙江推进城市化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定不移地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建议在“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今后五年主要任务中,与时俱进,丰富并强化“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内容;把回顾、总结7年来浙江城市化的情况,研究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对策,作为2006年的一大目标任务;召开城市化专题工作会议,对《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进行相应的补充与完善。
第二,把城市化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来研究并实施。要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八八战略”等大背景中,分析、研究并推进今后的城市化进程;全方位着力推进以现代化为导向的城市化。
第三,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浙江的一大创举,并在实践中取得令全国瞩目的成就,它应当成为浙江人迈向未来、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一项重要内容,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