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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对团体提案《建立浙江省生物安全中心加强我省生物安全工作的建议》作答复
发布时间:2006-10-23 16: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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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于2006年8月7日,以浙江农提〔2006〕44号文作答复: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十分重要,对加强我省生物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案中关于建立省生物安全中心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将会积极向省委、省政府逐步建议解决,但因目前我国的生物安全问题归口多个部门分别管理,涉及农、林、渔、卫生、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不尽一致,管理体制还有条块和“内外检”之分,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希望你们继续予以支持和关注。
针对提案所述我省当前面临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严峻、防控难度很大的现状,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有害生物入侵机理调查,建立健全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处置体系;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强化对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监管;进一步加强防控扑灭工作。 链接--提案亮点:
浙江省作为我国的沿海开放门户,人口密集、对外贸易频繁,是外来生物入侵危害严重的省份之一。为确保生态省建设,浙江的生物安全工作应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建议设立由省政府直接领导和协调的浙江省生物安全中心,从行政和技术两方面统筹协调我省的生物安全工作。
1、行政方面,由省生物安全中心组织召开省农业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保局,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技术监督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共享资源,共同加强生物安全的监管和宣传力度。
2、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领导下组建浙江省生物安全技术支撑专家组。
3、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领导下开展生物安全的人才培训工作, 进一步提高我省生物安全人员的技术和执法能力。
4、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领导下建设浙江省生物安全基础平台。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开展生物安全的基础研究工作。
5、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领导下建立浙江省动态重点监控生物名单,并和全面监管相结合。
6、在省生物安全中心的领导下在浙江省建立起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有意引进生物物种的审批制度。
7、深入广泛地开展我省的动物、植物和卫生方面的疫情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