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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委会团体提案《加快我省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作答复
发布时间:2006-10-24 1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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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7月25日以浙金融办〔2006〕26号文作答复:你们针对目前浙江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了相应的金融改革措施,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从长期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改革的发展方向,这些措施一旦付诸实施将对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对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争取开放地方债劵市场,解决中型企业债劵融资问题,国家发改委多次对《企业债劵发行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由于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未正式颁布修改后的条例。我办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在继续做好企业债劵发行前期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修改后《企业债劵发行管理条例》在我省实施的准备工作,为我省企业利用债劵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做好服务工作。
二、关于融资劵服务中型企业融资的可行性问题,中型企业以短期融资劵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制度障碍。积极推动中小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成为短期融资劵的主承销商,是促进中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劵的有效途径。我办将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一起共同推动全省条件较好的商业银行,成为主承销商,推动我省短期融资劵发行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关于争取在县域商业银行层次上实行市场化、法制化准入与退出问题,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金融机构的准入和退出,还是集中统一管理的。 四、关于争取争取开放基础性、地方性股票市场,落实产权市场与证劵市场的对接,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问题,基于以往的经验教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必须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公开发行非上市股权的制度性研究工作也已提上议事日程。我办正积极争取浙江产权交易所进入证监会的试点。 链接--提案亮点:
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发展要求看,我省金融业的服务功能还存在明显不足,难以支撑完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目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一、积极发展股票、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争取开放地方企业债券市场,使得中型以上企业都可能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争取开放基础性、地方性股票市场;在基础性、地方性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础上,鼓励风险创业投资发展。
二、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三、积极争取金融改革试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