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监局对省委会团体提案《加强我省基层保险业的建议》作答复
发布时间:2006-10-24 1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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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监局于2006年6月9日,以浙保监函〔2006〕32号文对提案作答复:近年来,我省保险业保费规模、主体数量和服务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省基层保险业的发展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保险业建设: 
一、加强数据积累工作,完善适应性的基层产品开发机制。
二、加强基层保险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金融风险。把加强基层保险市场监管作为“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联合监管体制。
三、加强基础建设,推动基层保险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加强保险基础知识宣传,统一行业服务标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链接--提案亮点:
随着金融保险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我省保险市场主体大大增加,业务品种不断延伸,基层保险业竞争格局基本形成,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但目前还处在产业价值链中附加价值较低的环节,与保险市场发展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建议:
一、明确发展思路,做出规划,提出措施,规范运行,改善环境,提高素质。
二、强化市场监管,健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自律机制和协调机制。
三、提高创新能力
要积极引导保险机构重视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提高创新能力,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在品牌形象、技术特点、客户服务、经销网络等方面形成自身特点和优势。
四、推进诚信建设
(1)建议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不断完善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建设。(2)建立健全诚信制度的实施与落实环节,对基层保险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3)建立广泛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五、提升队伍素质
(1)抓好客户经理队伍建设,(2)定期培训客户经理,不(3)抓好业务骨干的专业和素质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