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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加元副省长主持民建重点提案办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在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
发布时间:2007-09-19 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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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波 王志强

9月14,省政协举行第40号重点提案——民建省委会提出的团体提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的办理会,领办该提案的陈加元副省长亲自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张蔚文,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吴国华,主办单位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国益和会办单位省总工会、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的领导出席会议。 陈加元副省长指出:提案抓住了当前劳动关系协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建议有高度、有深度,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是一件高质量的提案,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加强监督,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充分体现了民建省委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致力促进和谐发展的高度政治责任心和把握时代发展主旋律的能力。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推动和谐社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民建省委会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选择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课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吴国华主委带领民建界省政协委员赴温州、台州进行了调研,考察企业,举行座谈会,并走访省总工会和省劳动保障厅。 在调查中发现,上规模的知名企业,注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党、工、团组织健全,企业家素质较高,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劳动关系比较和谐。一些外向度较高的企业,还参与了国际上社会责任认证机构的认证,对员工各方面的关爱明显提高。但大量的中小个私企业,发展尚处在低层次竞争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劳动关系比较紧张,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全省劳动争议发案率持续上升的势头没有得到缓解。
在深入调研和会内有关专家多次研讨的基础上,民建省委会形成了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团体提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提案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劳动关系基本和谐,这是浙江多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保持稳定有序的重要基础。但是,浙江中小企业多,农民工多,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用工体制和机制尚不规范,劳动关系中还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为:劳动报酬不合理,劳动用工不规范,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劳动保护不到位,社会公共服务不足,企业负担不公平。提案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一)提高认识,齐抓共管,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合力。(二)推进立法,加强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加快工资立法,制定出台《浙江省工资保障条例》;规范劳动合同文本,杜绝合同中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加强劳动执法,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三)发展经济,加大投入,增强和谐劳动关系的物资基础。加快做实个人帐户,建立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提高劳动力培训层次,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该提案被省政协列为第40号重点提案。省政府、省政协十分重视这件提案的办理工作,陈加元副省长亲自领办,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张慰文督办,省总工会、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共同承办。
省委、省政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度重视,在去年年初的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吕省长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陈加元副省长和省总工会张蔚文主席任正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我省也是全国率先开展这项活动的省份之一。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组织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取得了比较明确的阶段性成效。
陈加元副省长对提案办理非常重视,多次指示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和相关部门,要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根据省领导的指示,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成立了由厅长担任组长的办理小组,拟定了办理方案,赴丽水、金华、嘉兴等市深入调研,重点研究解决拖欠工资、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扩大工伤保险覆盖率问题,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和政策。并与省总工会、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等会办单位和民建省委会召开办理情况征求意见会。
经过了五个多月的办理,省社会与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王国益在座谈会上对提案提出了答复意见,明确指出我省将采取一系列实质性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在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方面,《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劳动部门将加快推进工作进程。加强“两个合同”制度实施,重点在非公经济企业、国有改制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加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继续加快社会保险事业,将完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转移政策,争取年内有64个统筹地区做实个人账户,工伤保险明确目标,将于今年末实现参保人数达850万,明年末达1200万,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在全省全面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转项整治活动。我省将用2年时间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以及网络化的“多网”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用3到5年时间,在全省大多数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吴国华对陈加元副省长亲自领办提案表示感谢,对主办、会办单位认真负责的办理过程和提案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吴主委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篇大文章,要充分考虑其艰巨性、长期性,需要我们更好地、与时俱进地展开工作。劳动关系一方面靠市场无形之手调节,另一方面,还需政府之手发挥作用弥补市场的缺陷,如政府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等,充分发挥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导作用,使我省的劳动关系和谐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吴主委还表示:民主党派要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献计献策。 副省长陈加元指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的一项工作。省民建抓住这个重大命题,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当前我省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共10条工作建议。提案抓住了当前劳动关系协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建议有高度、有深度,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是一件高质量的提案,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加强监督,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充分体现了民建省委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致力促进和谐发展的高度政治责任心和把握时代发展主旋律的能力。陈加元副省长就进一步落实这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进一步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二)进一步明确我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工作方向。抓好扩面提升、抓好责任主体、抓好重点难点问题。(三)进一步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张蔚文副主席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指出要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进一步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政策协调和机制建设,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策的落实。他强调,政协要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发挥优势,积极为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