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社会服务处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1899-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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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省委会社会服务处
2004年社会服务处工作的重点是:继续贯彻民建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服务工作意见》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会员关心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为进一步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支边扶贫、办学助教等办实事。
1、为更好地贯彻民建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服务工作意见》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会议精神,拟于二季度召开全省社会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各地方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并为下一步工作制定实施意见。
2、配合民建中央社会服务部“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的问卷调查,开展对我省民营会员企业现状、发展态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3、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会员的培养、引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对企业管理人才的培训,拟于暑期举办若干次经济管理培训班或讲座。
4、继续关注湖州南浔廿五里牌运河大桥的立项建设工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会员在湖州创办“民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为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办实事。
5、推进温州民建职教中心的立项工作,继续关心“民营银行”的筹备,进一步推动“衢州民建企业创业园”的建设。 6、继续协助金华、丽水市委会做好扶贫工作,推动非公经济企业家会员参与丽水巨溪乡“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筹集资金设立扶贫助学公益基金。 7、发挥企业委员会作用,健全会员企业家联谊、协作网络,反映企业家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拟于下半年召开企业委员会全体会议。 8、组织企业家会员赴东北、西北考察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边境贸易,赴欧美考察调研。 9、有效发挥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联合全省民建法律工作者会员,拓宽工作思路;拟于下半年组建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民建工作站。
10、加强与基层联系,注意在社会服务工作中捕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积极为本会参政议政工作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