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民建会员被授予“浙江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7-07-14 15: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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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浙宣
7月10日,在杭州举行“浙江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民建有4名会员企业家获此称号,受到表彰。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为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充分调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经省委批准在全省开展的。经企业党组织申请、各地综合评价和推荐、市级党委同意、省级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认定、新闻媒体公示等程序,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决定,授予王大安等5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浙江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此次受到表彰的同志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集中展现了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时代风貌。
民建受表彰的4位会员是:宣碧华(杭州东华链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海林(浙江海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叶仙玉(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