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民主监督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民主监督
我的位置:主页  > 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0-05-07 00:00:00
  |  
作者: 熊水龙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工作题中应有之义,是民主党派的主要政党职能,是民主党派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加强和推进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执政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世纪赋予民主党派组织的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

    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现状

    从多党合作的实践看,民主监督主要体现在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各个环节中。在中共党政领导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举行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上,民主党派领导人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工作报告和一个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的讨论、修改;重大决策和重大人事安排出台前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等都是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体现在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的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各种活动中。在每年召开的“两会”上,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党派或个人身份围绕所关心的各种问题或发表意见、或作大会发言、或提出议案或提案;民主党派可以参加人大、政府和政协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专题检查和专题座谈,就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

    此外,民主党派可以发挥民主党派联系面广的优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地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协或统战部反映给中共党政领导机关,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民主党派中的政协委员还可以参加政协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通过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收集社情民意等方式,对一些行政或司法部门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评议,提出批评和建议。民主党派中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的“政协论坛”或“委员之声”之类专栏,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说,反映群众呼声,针砭时弊。民主党派成员受聘担任政府“特约四员”,通过参加检察、监察、审计、教育等行业的活动,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可以说,上述这些都是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较好形式,其中都有民主监督的内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一定范围的进一步发展,是民主党派对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比较客观;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能够对中共提供一种单靠党内不易提供的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在对执政党端正党风和政府廉政建设的民主监督方面,尚不能成为监督和制约的重要力量,与全社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监督的主体与客体之间还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各民主党派章程中还缺乏明确规范有关开展民主监督的条款,民主党派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对监督权利的保障,从而也无从显示民主党派监督的效能。具体表现在:监督主体与客体的信息不对称;监督的渠道不多;监督的组织性不强,整体功能薄弱;监督的具体行为多,宏观行为少;柔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多,刚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理论上讲得多,付诸实践的少;形式的东西多,产生实际效果的少。

    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

    首先,中国共产党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当作一项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提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看,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加大对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把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的实职安排落到实处,提供组织上的保障。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家喻户晓,创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完善中共各级党委的协商通报制度,要提前发给需要协商和通报的材料,使与会者在会前有所思考,有所准备,使协商不流于形式。统战部门要牵头对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并使之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来指导工作,推动工作。

    第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权和参与程度,要为民主党派知情议政创造条件。政府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应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部门召集的会议应请民主党派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应抄送各民主党派机关;政府部门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重大工程招投标、就关系国计民生问题举行的听证会等,应邀请民主党派中的相关专家参加;建立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改革“特邀四员”制度,进一步发挥“特邀四员”的监督作用。

    第三,改革各级政协的协商议事制度,以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整体作用。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中的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大会发言,对以党派名义提出的提案应专项处理,重点对待;对民主党派在政协大会上的大会发言应不限数量,特别要放宽对上台发言的限制。政协要为民主党派知情问政创造条件,其各专门委员会要与民主党派开展联合调研。对民主党派通过政协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实行专报,对一些事关全局而需引起中共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的意见建议,可考虑以“直通车”的形式上报。

    第四,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民主党派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民主监督质量如何,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的政策水平、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等。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组织建设,民主党派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拘一格降人才,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善于发现人才,悉心培养人才,全力推荐人才,大胆使用人才。要让更多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实职和更高级别的职务。要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让一些有水平、有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年富力强、热爱党派事业的人充实到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机关中来。要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灵魂,在整个参政议政工作,特别是在民主监督工作的形式、内容、方式方法上创立新章法,推出新招式,使民主监督的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领域更加广阔,效果更加显著。

    [作者为广东省政协办公厅政治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