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为全省民建组织和会员服务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04-14 0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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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3月30日,民建浙江省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为全省民建组织和会员服务的意见》。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多党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的一年,又是7个地级市委会换届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任务重,要求高。为更好地落实民建省六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今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经过调研和听取各市委会意见,省委会决定把加强为全省民建组织和会员服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关于加强为全省民建组织和会员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系列活动,牢固树立各级组织的服务意识,寓指导于服务之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会的各级机关服务意识和能力,增强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全省民建参政党能力建设有新的提高。
《意见》具体有八项:
一、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民建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精神。根据各市委会的需要,省委会组织有关同志到市委会作辅导报告。省委会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收集、刊发有关学习资料和经验交流材料。(由省委会宣传处负责)
二、向兄弟省学习借鉴做好新时期民建工作的经验做法。组织若干学习考察组,通过考察各地“十一五”开局之年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形势,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创新我省民建工作。学习考察活动原则上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由省、市、县各级民建同志参加。考察活动要制定计划,确定内容,写出考察报告。(由省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会同地方中共党委做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丽水等7个民建市委会的换届工作。及时传达、拟定换届文件,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指导会议文件起草、换届大会的召开。做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由省委会组织处负责)
四、省委会机关试行选派年轻干部到市委会挂职。通过挂职锻炼有利于年轻干部的实践、学习和成长,同时协助市委会工作。下派重点是机关人手少的市委会。(由省委会组织处负责)
五、组织全省民建信息工作培训活动。贯彻落实民建中央今年重点抓信息的工作要求,省委会从每个市委会及其所属组织中选调若干名信息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地信息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参政议政工作上新水平。(由省委会调研处负责)
六、继续推进衢州“民建创业园”建设,举办省内外、会内外企业参加的园区投资推荐活动。同时,积极提供各类信息,促进会员企业家之间的联动与协作。(由省委会社会服务处负责)
七、组织省内会员企业家积极参加民建中央“思源工程”事业。同时,落实我省民建扶贫工作,以开展项目、教育、科技、就业等为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扩大扶贫成果。(由省委会社会服务处负责)
八、加强新时期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以及民主党派建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省委会对做好今后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印发各地。注意在全省民建组织和会员中收集富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广泛宣传,树立形象,争取在中央、省一级的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站等媒体上有更多的浙江民建报道。根据需要,省委会与有关市委会合作,编辑出版《浙江民建》(市专刊),作为市委会换届的宣传资料。(由省委会宣传处负责) 《
意见》号召全省民建组织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在认真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以服务会员、服务基层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服务工作不贪大求全,要注重实效,不能加重各地负担。省委会各职能处室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