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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台州市委会第六届内部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01-31 08: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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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1月19日,民建台州市委会第六届内部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民建台州市委会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玉环市副市长方安平出席并主持会议,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孙鑫柔,监督委员会委员王奋远、施菊兰、蒋玲珠、张才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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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民建中央十二大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了民建省委会监督委员会一次、二次、三次会议精神。

        方安平对内部监督委员会学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带头学先行学,学思悟透二十大精神和民建十二大精神,融会贯通,到基层组织掀起宣讲热潮;二要原原本本学,认真、反复研读报告原文,抓重点,将报告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要深入持续学,将各项学习精神贯穿于今后一段时间工作中,引导学习走向深处、走向实处;四要创新形式学,读报告、写体会、提炼理论文章,挖掘相应典型事迹和会员风貌进行集中宣传。

        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民建台州市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同心同廉”工程的实施方案》《民建台州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民建台州市委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工方案》《民建台州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2022年民建台州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方安平对监督委员会今后工作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学习新修订的会的章程、监督法规条例及各类纪要文件,形成人人带头学、人人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二要保障监督精力,确保监督实效。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会内工作之间的关系,尤其在监督工作上多花时间和精力,确保两者兼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三要增强监督意识,树立监督权威。增强监督主动意识,主动谋划、有所作为;拓宽监督对象,将新会员入会、特殊会员、党派内部职位提升的考察工作纳入监督常态;举行“同心同廉”承诺书签订;探索完善监督网络,构建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地方组织监督委员会、基层组织监督小组、其他监督机构的监督网络,丰富监督载体、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