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提案: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亟待关注
发布时间:2008-03-05 08: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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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背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承受着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带来的巨大压力,与工业和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程度相比,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的稳步增加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妥善保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和加强对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
提案摘要:
一、摸清我国农村环境的总体状况,编制《国家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应尽快开展对我国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的全面调查,查清包括农村土壤、水和大气在内的农村基本环境要素质量的情况,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污染类型、分布特点、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种类及其来源,在此基础上编制《国家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应加快推广节约型技术,全面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诊断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快高效节约机械的研发,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推广低容量喷雾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项目,把养殖场建成清洁能源中心、有机肥供应中心和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规模农业生态建设。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将实行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三、增强全社会的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应把农村改厕作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治本措施,积极探索农民群众自主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实行定点封闭式堆集,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处理模式。
四、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投入。应加大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资金的渠道、用途和部门责任,落实资金,加强监管。
五、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户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在对农业生产者进行补贴时将补贴与农户是否采用了节约型、友好型的农业技术相挂钩,对采用了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施用有机肥等肥料合理使用技术的农户给予补贴,对选用了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的农户给予补贴,对畜禽粪便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也应给予补贴。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制定具有强制性的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政策法规。
七、完善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