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民建丽水市委会召开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清廉支部”示范创建专题会。市委会主委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会副主委李浩、俞豪锋、刘坤及委员,莲都区委会、市直各支部、缙云县支部负责人,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市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等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传达了“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暨工作动员部署会、民建浙江省委会“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结合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在全省民建开展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市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清廉支部单元建设的实施方案》《“清廉支部”建设正面清单》《“清廉支部”建设负面清单》,刘坤对会纪学习教育和“清廉支部”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具体要求。
高波指出,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民建省委会也在积极创建“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我们要以党为师,按照省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会纪学习教育、内部监督和“清廉支部”建设。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进加强廉洁建设的政治共识。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民主党派加强廉洁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会章会纪及会内监督工作条例、纪律处分办法等,引导广大会员增强对加强廉洁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抓好“清廉支部”建设的同时,引导会员企业家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建设“清廉企业”是企业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二要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清廉支部”建设工作举措。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支部主委亲自抓负总责做表率。内部监督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抓落实强监督的责任,促进“清廉支部”建设落到实处、落到具体。近期各支部要全面开展一次会章会史学习为主题的廉洁教育活动。要清单化推进清廉支部建设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将清廉支部建设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形成有效抓手。三要探索创新,发挥“清廉支部”建设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守正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学可用的实践成果,可以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同时,要指导帮助会员企业加强企业内部合规体系建设和清廉企业创建,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