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国政协礼堂会场,高悬正中的政协会徽熠熠生辉,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正在这里进行。
这是一个富有象征意味的场景。中央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有关地方政府和政协的负责同志就“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共商发展之策。中央领导同志认真听取意见并发表讲话。
专题协商会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特别是政治协商职能的一个重要创新。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强调协商在决策之前,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
专题协商的意义,正如全国政协一位领导同志在一次专题协商会期间讲话时所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是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开展政治协商活动的一种新形式,应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专题协商会的议题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体现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特点。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围绕制定“十一五”规划、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与建设、加强文化建设、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等专题,共召开了六次专题协商会。会议形成的成果对于推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选准、选好协商议题是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成效的重要环节。据了解,今年三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主席会议,就确定“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今年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议题之一。全国政协对专题协商会高度重视,贾庆林主席,王刚、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张梅颖、郑万通等四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到地方调研和视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等多个专门委员会、有关民主党派中央通过开展视察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专题协商会做了充分准备。 广泛的参与性使协商会变成“多言堂”。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讲情况,地方政府负责人谈进展,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提意见和建议。谈情况,实事求是;讲问题,毫不回避,各方发言观点鲜明,论述充分,精彩建言层出不穷。
在今天的专题协商会上,大家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成效显著,办成了一些多年想做而没有条件做的大事,比如全面取消农业税,结束了两千多年来农民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但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迎难而上,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切切实实解决“三农”问题,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缩短城乡差距。
虽然本次专题协商会会期只有一天,但会议的扩展性和包容性,充分体现了专题协商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