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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机关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8-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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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卓

    2008年10月21日上午,民建浙江省委会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大家认为,《决定》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决定》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就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与会同志认为,《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部署,牵住了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的“牛鼻子”。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多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开辟了由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成功之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农业、农村、农民无私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党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推向全国,谱写了改革开放的壮丽史诗。
    大家表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率先在农村进行改革,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调动了农民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解决了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30年后的今天,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改革发展也进入关键阶段。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制约了农村发展。《决定》提出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以及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的一系列方针为解决这些困难和矛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大家认为,党中央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决策,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既是对改革开放30周年的最好纪念,也是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大家表示,民建作为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参政党履行职能的重要方面。民建要围绕推进农村体制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同时,要探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充分发挥会的优势,开展兴校办学、科技扶贫等社会服务工作;通过推进思源工程,鼓励和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企业家会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新农村建设多办实事、办好事。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开创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新局面,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