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浙江省第九届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22 09:45:06
|
作者:
2017年11月16日下午,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州举行。民建省委会副主委、省监督委员会主任郭清晔主持会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岩明、省九届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浙江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讨论了加强民建各级组织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文件,部署委员分工联系市委会巡查调研工作,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省委会机关监督小组的决定》。
郭清晔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和重要讲话内容,把维护核心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二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以党为师,全面加强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作风建设有关文件;三要加强宣教,督查各级组织贯彻执行会章会纪各项制度和落实会中央、省委会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不断发挥监督委员会在实质性监督方面的作用。
会议布置了省监督委员会委员赴所联系的市级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要求各位委员在12月中旬前赴所联系的市委会,通报省监督委员会第一、第二次全会精神,传达加强民建各级组织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文件要求,调查会内监督条例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为切实加强对省委会机关纪律作风的监督,会议通过了成立省委会监督委员会机关监督小组的决定,郭清晔任组长,陈岩明、杜久航任组员。省委会监督委员会机关监督小组马上开展活动,加强对机关的监督。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浙江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讨论了加强民建各级组织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文件,部署委员分工联系市委会巡查调研工作,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省委会机关监督小组的决定》。
郭清晔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和重要讲话内容,把维护核心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二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以党为师,全面加强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作风建设有关文件;三要加强宣教,督查各级组织贯彻执行会章会纪各项制度和落实会中央、省委会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不断发挥监督委员会在实质性监督方面的作用。
会议布置了省监督委员会委员赴所联系的市级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要求各位委员在12月中旬前赴所联系的市委会,通报省监督委员会第一、第二次全会精神,传达加强民建各级组织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文件要求,调查会内监督条例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为切实加强对省委会机关纪律作风的监督,会议通过了成立省委会监督委员会机关监督小组的决定,郭清晔任组长,陈岩明、杜久航任组员。省委会监督委员会机关监督小组马上开展活动,加强对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