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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扬鞭自奋蹄
——记民建丽水市委会主委齐育华
发布时间:2010-05-07 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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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叶培
    在担任丽水市(县级)司法局副局长期间,他积极探索普法、公证工作,创出了特色,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在担任副市长期间,他对民政、教育等工作实行了大胆的改革,荣获省政府、省军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在担任丽水市(地级)残联理事长后,他在残疾人扶贫、教育、就业、康复、文体等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他个人获得全省扶残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由他领导的丽水市和莲都区民建,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参政议政、组织建设、社会服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推进。担任省政协第九届委员的他,共撰写提案、论文40多篇,曾获《中华科技学报》优秀论文二等奖,第三届西部大开发与特色区域经济学术交流研讨会优秀文章一等奖。

锐意改革 不遗余力抓好分管工作

  上个世纪80年代初,齐育华就职于原丽水市公证处,历任公证员、副主任等职。由于业绩突出,1990年8月被提升为原丽水市司法局副局长。在他担任副局长的8年时间里,他一直分管普法、公证等工作。

  面对普法工作量大、面广、基础差的情况,齐育华从制定规划、落实机构、培训骨干入手,并通过广泛的宣传,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重大工作的开展由党委、政府牵头或两办发文,使各部门单位提高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抓好工作落实,他还将任务下达、阶段检查、干部学考建档形成制度,从而使普法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由于工作努力,效果明显,原丽水市的“二五”普法工作被原丽水地区评为先进,齐育华本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

  丽水市区有两家公证处,业务开展困难重重。为了在竞争中求发展,齐育华主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努力拓宽业务,更好发挥公证职能;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工作与工资、奖金、福利相挂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案件办理审批、公证划片联络、办案流程登记等制度,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证质量。在公证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公证工作取得了显著业绩,公证处连续四年被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1995年还荣立了集体三等功,1997年被评为全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

  齐育华于1998年2月至2002年12月间,历任原丽水市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莲都区副区长等职,一直分管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期间兼管教育、卫生、文化广电、计生等工作。多年来,他尽心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出色完成。特别是在殡葬改革、退伍军人安置、教育体制完善、社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莲都区的殡葬改革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但一直未能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彻底的遗体火化,甚至出现多次推行多次回潮的现象。齐育华上任分管后,多次到乡镇调研,了解情况,征求各界意见,并带领21个乡镇长到外地参观学习,然后制订出台了《丽水市(县级)殡葬改革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编制了一套切合实际、简便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做好全面发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999年4月12日在全区推行火化,火化率一直保持在100%。在殡改工作中,齐育华发现《殡葬管理条例》已不适应现实要求,他就认真撰写了《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文,后在《浙西南山区研究》发表,许多意见与建议被政府采纳和利用。

  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城镇就业矛盾突出,退伍军人安置难问题日益加剧。为解决这一矛盾,齐育华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丽水市退伍军人安置若干意见》,把安置工作与单位缴纳安置保障金结合起来,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发放安置保障金。在做好指令性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同时,还采取“公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使那些素质高、能力强、表现好、“没社会关系”的退伍军人走上合适的岗位。由于措施得力,多年来既较好地完成了安置任务,又筹集了近100万元的安置保障金,大大减轻了政府安置工作的压力。齐育华因此于2001年2月被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工作日益重要,特别是要使原居委会和“城中村”工作转化为社区的管理模式,填补丽水这一空白。齐育华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和城关镇的干部,到杭州、宁波等地考察学习。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借鉴外地经验,结合丽水实际,大胆地开展了“撤镇、设办、撤村、改居”工作。在整合乡镇计生干部资源的基础上,为22个社区配备了88名社区干部,并予以落实工作待遇、办公用房,解决了老居委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了社区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2002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一举成功,实现丽水人多年的愿望。

  原丽水市是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拥有少数民族人口23万人,宗教信徒4万余人,如不加强对这些人群的管理,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齐育华在民族工作上着重解决济贫救困问题:一是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农民的税费和学生学杂费免收问题。二是解决实际困难,为十多个民族村解决了道路交通、安装自来水、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宗教工作方面,他善于研究宗教管理问题,经常亲自参加劝导、说服、教育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解决了四宗重大的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地落实了我国宗教政策。

突破重点 努力开创残联工作新局面

  2003年1月,齐育华调任丽水市残联理事长。这一职务安排虽然在工作关系上不是很顺,但是他不为此斤斤计较。相反,在仅仅两年的时间里,他投入大量的心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是在残疾人扶贫、教育、就业、康复、文体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在扶贫资金投入与成效方面,全市投入扶贫资金60654万元,落实康复扶贫贷款410万元,小额信贷7766万元,打破历史记录。

  为从根本上解决营运残疾车主的生活出路,齐育华对丽水城区营运残疾车进行了清理整顿,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5∶2比例,将残疾车置换为出租车,消除了残疾车主的后顾之忧,并在全国开了先例。

  为强化残疾人技能培训,齐育华首次采取条块结合的培训办法,并做到三个结合,即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直观教育与现场辅导的结合,远程教育与巡回办班的结合,受训人数达3138人,就业率达65%,创历史记录。

  为解除白内障患者的痛苦,开展了“千人复明”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活动,邀请、组织省医疗队到各县(市、区)巡回实施复明手术,仅一年半时间为全市1616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同时,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积极开展了“助行工程”、“助盲工程”和“助听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共计价值707万元。

  对各县(市、区)残联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也是齐育华的一大创举,是目前全省范围残联系统唯一的做法。他将残联的扶贫、教育、就业、康复等9个大项34个小项列入考核内容,并与奖惩挂钩,强化监督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在2003年的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上,丽水市获全省总分第六,金牌16枚,银牌15枚,铜牌14枚;青田、缙云县残联被省残联评为先进集体;庆元残联获得“省级残疾人之家”称号。2004年,松阳县和缙云县残联被省残联评为先进集体;市残联被评为全省市级残联工作一等奖。

情为民系 尽心尽力履行党派职责

  作为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齐育华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行政工作上。但是,身为民建丽水市委会主委,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团结和带领全体民建成员参加社会调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同样做出了骄人的业绩。

  齐育华在兼任民建莲都区委会主委期间,参政议政工作积极主动,民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多次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对政协大会的提案和大会发言,问题吃准,调研细致,建议中肯。区委会连续几年被区政协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在社会服务方面,建立了三个扶贫联系点,同时开展了捐赠扶贫资金、修建公路和桥梁、助学、抗洪赈灾、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刑青年的帮教等活动。

  2001年11月民建丽水市委会成立后,身为主委的齐育华一身多职,吃苦耐劳,不负众望,在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搞好2002年2月份市政协会议的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的撰写工作,他亲自参与选题和审稿,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两篇大会发言材料和四件集体提案,其中两篇发言稿均被选为大会口头发言,四件提案中有两件被评为市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占全市重点督办提案的1/3。2003年的市政协大会上,民建丽水市委会完成的两篇大会发言材料均被市政协选为大会口头发言,“一号提案”也被市委会夺得。在2004年的市政协大会上,齐育华同样亲自上阵、审阅把关参政材料,民建丽水市委会提交集体提案16件,数量在各民主党派之首,内容涉及面广,质量普遍较好;4篇大会发言材料中的两篇被选为大会书面发言,另两篇被选为大会的口头发言,并且被评为优秀大会发言,数量名列前茅。

  此外,为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在齐育华的提议下,创办了《社情快递》专刊,及时将会员收集的社情民意,向民建省委会和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每年编发十几期,许多建议被民建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采纳。

  在社会服务方面,在齐育华的带领下,以企业委员会为载体,于2002年在莲都区巨溪乡建立了扶贫联系点后,在扶贫帮困、助残爱老、捐资助学、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齐育华始终牢记自己是一位民建会员和政协委员。多年来,他紧紧围绕丽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参政议政,每年撰写个人提案不少于3篇,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论文和社情民意。我们只要看看文章的标题,就可以感受到他对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切。例如:《关于要求制定政策强化保护天然林、防护林、风景林的建议》、《关于要求对53省道丽浦线改建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大对丽水市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建议》、《关于要求立项建设开潭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议》、《关于解决欠发达地区“低保”资金来源的建议》、《高标准、高起点发展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几点意见与建议》……类似的提案、论文等共计有40多篇。又例如,论文《残疾人异地就业喜中有忧,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获《中华科技学报》优秀论文二等奖;论文《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评为第三届西部大开发与特色区域经济学术交流研讨会交流成果优秀文章一等奖。2004年省政协会议期间,齐育华撰写的《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职能应交由残联的建议》,通过省民建信息编发,得到副省长陈加元的批示,引起省残联、省民政厅、省编委的重视。

严以律己 勤政廉洁树立民建新形象

  齐育华曾说:“自己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党的培养和民建的关怀;只有紧跟党走,依靠本会组织,自己才能不断进步和有所作为。”自加入民建以来,他一直把党和组织对他的关怀和培养,以及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情愫,化作工作和学习的动力,几十年如一日,勤政廉洁,任劳任怨地奉献着他的毕生心血和才智。

  齐育华认为领导在干部中要树立威望,关键有两点,一是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二是为人真诚,作风正派。所以他做事一向有亲和作风,平易近人,不摆花架子,对一些“无权无利”的工作、琐事,他也总是乐此不疲。如他在莲都区当副区长期间,由于工作踏实,为人亲和,很多老年人都纷纷上门找他,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几上几下酝酿讨论,制订出台了原《丽水市老年人优待政策》,为老年人乘车、看病等多方面提供优待,得到广大老年人的赞扬。调离原工作岗位后,许多老年人还经常和他保持联系,请他参加一些老年活动。

  齐育华作为民建主委,关心会员是他经常牵挂的事。莲都区委会机关干部工作较清贫,他就积极主动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利用双休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福利上得到适当弥补;有的会员需资金急用贷款无门,他热心帮助联系沟通;有些会员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了,他尽力而为帮助联系工作;有的会员生病住院了,他就和机关干部带着礼品上医院慰问;有的会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他就主动提供服务或帮助联络。丽水市委会成立后,他每年年底都要到会员中的特困户、贫困户以及下岗会员家中慰问,表达民建组织对会员的关爱。

  齐育华,一位勤政廉洁、雷厉风行的民主党派领导,一位敢于直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政协委员,一位关心同志、视民建如生命的民建会员,他已把自己的生命紧紧地和工作融合在一起,在所从事的各项事业中实现着他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