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点阳光就灿烂
—— 记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樊德珠
发布时间:2010-05-24 1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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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金生
现任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樊德珠非常钟爱自己的职业,并全身心投入其中。她努力钻研经济法等专业知识,勇敢面对复杂的经济案件,满腔热情地提供法律援助,为人们伸张正义。她每天又忙又乐,一步一个脚印地行进在自己的职业道路上。
有一份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并愿为之奋斗终生,这对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樊德珠来讲,就意味着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秩序”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
结识樊律师是在留美女博士徐新月的办公室。樊律师既是徐博士的好朋友,又是徐博士归国创业后的法律顾问。
从第一次接触樊律师开始,我就发现,她的睿智、她的口才、她的工作激情及强烈的亲和力,在我面前展现得如此清晰,甚至连她的成长轨迹与荣辱沧桑都一一印在那张圆圆的脸上。跟她一番交谈之后,我更是对她充满了敬意。
于是,在一个摄氏35度高温的中午,我与樊律师约好后,便驱车前往位于杭州湖墅南路的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这是个在杭城颇具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有20余间工作室,分布在写字楼的两层。走道干净亮堂,人影幢幢,一些前来请求法律援助的人在其间穿梭往来。
我早于樊律师到办公室,她说她还在开民建全省女企业家联谊会,原想中途溜号,没想“看管得严”。她用手机短信告诉我,要我稍候。半个小时后,樊律师匆匆赶来,后面还跟着一位高个女子。樊律师让我再等几分钟,她要跟这位当事人交谈一会。我只好再次“稍候”。高个女子是义乌人,近年来生意做得很大,最近遇到生意场上一些纠纷,想请教樊律师,但几次约见都未遂,今天是从开会现场跟踪过来的。樊律师既耐心又认真地回答了她提出的诸多问题。真是“药到病除”,带着一脸愁楚进门的高个女子,樊律师只几句话就使她容光焕发、如释重负,最后含笑作别。
高个女子一走,樊律师就说,今天上午她必须做的三件事就是:开会、接见当事人、接受采访。下午2点,她还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处理,所以,我俩的交谈时间只有1个多小时。
樊律师一生中最大的骄傲就是出身于军人之家。尽管父亲长年在外,但每年的假期,母亲总要带着她和兄妹们去父亲那里住一段时间。从父亲身上,她感受到了什么是刚毅与正直,什么是拼搏与奋斗。父亲的谆谆教导还使她懂得,只有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人才能像春天的花朵一样:给点阳光就会灿烂!1984年春天,刚满17岁的樊德珠就走上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之路,到杭州的一家侨办企业技术科当了一名描图员。为了充实业余生活和提升自身价值,她在进厂第二年就报考了省广播电视大学。由于她的敬业与好学,更由于她的灵气与人品,组织上一直把她作为培养对象。好胜要强的她从不辜负领导对自己的栽培,无论是任团支部书记、厂团总支副书记,还是公司办公室主任,她总是干一行专一行,让人无可挑剔和心服口服。其时有人这样断言:小樊若能一如既往地在企业发展下去,前途将不可估量。可就在樊德珠28岁那年,她的人生道路却出现了一个转折,这个转折源于她所攻读的专业。
樊德珠报考电大时刚满18岁,虽说稚气未脱,但她那积极执着的人生观已经奠定,所以她没有像大多数同龄人那样,只是为一张文凭去选择一些易读易考的专业,而偏偏选择了一门有挑战性的学科——法律专业。电大是座没有围墙的大学,进去容易出来难,它的考试合格率非常低,能在三年之内拿到毕业证书的属凤毛麟角,樊德珠却一举成功。这不是幸运,而是她的意志与毅力使然。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夜复一夜的寂寞。但电大毕业只是一张文凭,要成为执业律师还必须拥有律师资格。经过再一番的苦读,樊德珠终于在1993年顺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4年5月,樊德珠怀揣着光灿灿的律师资格证跨进了杭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终于圆了她的梦--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律师。
从企业员工到律师的转折,对樊德珠来讲不可谓不艰难,但她始终坚信成功源于积累,始终将法学家江平老师的话“律师是一个职业,但它不仅仅是一个人谋生的职业,这个职业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国家的命运。它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必须懂得如何为当事人服务,如何更能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而且更能博得当事人的信誉和信用”作为座右铭,时刻铭记于心。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磨练,小樊在金融、房地产领域及民商领域已有所建树,相继担任了好几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浙江中大房地产联合公司受让浙江民生房地产公司在杭州凤起路地块项目前期谈判、浙江龙生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浙江泰伦房地产公司在杭州钟厂地块的项目及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受让浙江临亚集团在海宁市中心旧城改造地块的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处理这些案件中,樊德珠展现了她非凡的工作能力与人格魅力,深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在其执业生涯中,自1999年10月开始至2001年10月止,历时三年,涉及金融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从其疑难程度和诉讼程序的复杂性来讲,都是最具典范性的案例。1999年10月,当时杭州某一国有商业银行,因信用卡透支贷款,损失了3000余万元,虽经过起诉和执行,但由于借款方和担保方均已歇业,没有追回任何财产。樊律师接手后,经过全面调查,发现担保方公司在成立时,杭州的一家银行有为其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嫌疑。该案起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两次被驳回,但樊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的“被告自认原则”及“允诺禁反言原则”法庭均予以采纳,因而对樊律师所代理的原告方的证据效力在一审判决中仍予以确认。樊律师所代理的原告方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凭借樊律师对金融业务的熟悉、对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及出色的庭审技巧,与对方代理人针锋相对舌战,最终胜诉。该案樊律师至今记忆犹新,庭审的辩论空前激烈,证据质证的每一句话都要思考再三,由于案件的专业性太强,多少个不眠之夜她都在苦苦思索,如何确定法律的因果关系,如何查找有力证据。但樊律师认为,为了追求正义、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付出万千艰辛也是值得的。
当有人问及樊律师成功的秘诀是什么时,樊律师感慨道:第一,要钟爱这个职业;第二,要善于总结与思考;第三,要恪守诚信。在一份《业务工作总结》中,她这样写道:“在思考的同时,也把这种追求及热情带到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回顾自己所走的路程,觉得钟爱自己的职业是自己事业起步的平台;学无止境,良知、信用、刻苦工作是自己能有所成就、回报社会的基础。几年的律师生涯,不仅练就了自己扎实的业务功底,也使自己对律师职业有了较为深刻的感触。”谈及职业诚信,小樊这样写道:“自律、诚信是律师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核心所在。在工作中,要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虽然律师是为当事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维护客户的权益和为客户谋利益是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诉讼的胜负和当事人(委托人)的客观满意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律师收入的高低乃至生存的命运;但是,这也要求律师要凭自己的才能和知识,更要凭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缺乏自律和自我放纵是潜在地扼杀自我。诚信,是律师执业精髓所在。”
在樊德珠的执业生涯中,只要随便列举一二,就足见其高尚职业道德之一斑。
1998年盛夏的一天,樊德珠偶然从媒体上发现这样一则报道:余杭有一位患肾炎的少女,因使用了某一品牌的化妆品后全身浮肿、肾病加剧,并且很快就发展成尿毒症,急需法律援助。看完报道,樊律师对这位女孩的不幸遭遇深为同情,她便与另一位律师商量,能否用法律手段为这位少女讨一个公道。两人一拍即合,并征得事务所领导同意后干开了。
冒着酷暑,她俩多次赴余杭少女家看望和了解案情,还先后到省防疫站、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咨询专家,以寻求少女病症治疗方案及法律支持的最佳途径。当少女在杭州空军医院进行换肾手术时,她俩又前往探望,使少女倍感温暖,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该案在两律师的努力下,最后与化妆品生产厂家达成和解,使这位少女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事后,少女的父亲专程赶到杭州,向两律师表示谢意,并将装着厚厚一叠钱的信封递了过来,说:“你们帮我女儿打赢了官司,收费是天经地义的。”她俩却婉言谢绝,坚决不收。
在樊律师执业生涯中,不知为多少弱势群体提供过无私的法律援助。
2003年9月,一位因坐男友的摩托车而遭遇交通事故的女孩,拄着拐棍慕名前来找樊律师。她的男朋友在法院判决应当由他支付女孩4万余元医药费后,不仅抛弃了女孩,不支付医药费,在判决生效后还以虚假的证据材料证明已支付女孩医药费,向检察院提请抗诉,要求法院改判。法院已对检察院的抗诉立案受理,传票通知女孩开庭。樊律师听完女孩的这番哭诉后,放下手头工作,当即接受了女孩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在调查中樊律师发现对方提交抗诉的证据,其中的证人一字不识,并且是检察院的检察员通知其到场,让其为对方律师做笔录的。在证据交换中,樊律师提出该份证据取证程序违法,证人陈述的真实性受到影响,证据不具证明力。法院自行取证的程序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质证的有关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樊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使女孩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在问及樊律师承接这两个案子有什么体会时,樊律师回答: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在接案时,总要考虑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还必须有一种社会责任感,一种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序良俗的良知,应该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
在樊德珠执业的十个年头里,在红与黑、是与非的较量中,在正义与谬误的搏击中,她摔打出了一身过硬的本领,其执业素质与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00年2月,樊律师当选为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法律工作者”。2002年4月,她又光荣地当选为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是这样评价樊德珠的:“在执业过程中,樊德珠同志以扎实的业务知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良好的办案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并为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起到了楷模作用。”
在执业之余,樊律师还撰写了一些论文在刊物上发表。
她的《关于如何理解并做好“规范与拓展法律服务”的论述》一文曾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她在《中国人大》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质询与询问的联系与区别》,对法律的名词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她的《试述如何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入选《律师年检注册论文选》,在这篇论文中,她强调律师不应远离政治,并建议:“创造律师‘走进’政治的机制和条件,这有利于激发律师的斗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从而改变行业面貌,推动律师队伍建设的发展。”
尽管樊德珠平时事务繁忙,却不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在杭城发现“非典”后不久,她就应邀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发言,提出了“以防治“非典”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改善相关机制”的观点。作为一名女律师,她非常关注中国的“半边天”,她的演讲稿--《重视女性,提供相应社会舞台》,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国女性的生存与就业情况。
樊律师坦率真诚,正直刚毅。她会用很轻松的口气对你讲述惊心动魄的故事。尽管她读过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却常会毫不掩饰地说她是电大毕业的。她善于总结和解剖自己,她说自己从小就是个不喜张扬的人,长大后也没改变多少,在与同事相处时,她心直口快、毫不隐讳。她古道热肠,喜交朋友。
樊律师不矜持、不矫揉,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似乎永远有做不完的事。“给点阳光就灿烂”,这是对樊律师人格与性格的最好诠释,也是她走到今天的成功源泉。但愿,“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秩序”能成为樊律师永恒的追求,并伴随她走完整个执业人生。
有一份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并愿为之奋斗终生,这对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樊德珠来讲,就意味着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秩序”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
结识樊律师是在留美女博士徐新月的办公室。樊律师既是徐博士的好朋友,又是徐博士归国创业后的法律顾问。
从第一次接触樊律师开始,我就发现,她的睿智、她的口才、她的工作激情及强烈的亲和力,在我面前展现得如此清晰,甚至连她的成长轨迹与荣辱沧桑都一一印在那张圆圆的脸上。跟她一番交谈之后,我更是对她充满了敬意。
于是,在一个摄氏35度高温的中午,我与樊律师约好后,便驱车前往位于杭州湖墅南路的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这是个在杭城颇具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有20余间工作室,分布在写字楼的两层。走道干净亮堂,人影幢幢,一些前来请求法律援助的人在其间穿梭往来。
我早于樊律师到办公室,她说她还在开民建全省女企业家联谊会,原想中途溜号,没想“看管得严”。她用手机短信告诉我,要我稍候。半个小时后,樊律师匆匆赶来,后面还跟着一位高个女子。樊律师让我再等几分钟,她要跟这位当事人交谈一会。我只好再次“稍候”。高个女子是义乌人,近年来生意做得很大,最近遇到生意场上一些纠纷,想请教樊律师,但几次约见都未遂,今天是从开会现场跟踪过来的。樊律师既耐心又认真地回答了她提出的诸多问题。真是“药到病除”,带着一脸愁楚进门的高个女子,樊律师只几句话就使她容光焕发、如释重负,最后含笑作别。
高个女子一走,樊律师就说,今天上午她必须做的三件事就是:开会、接见当事人、接受采访。下午2点,她还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处理,所以,我俩的交谈时间只有1个多小时。
樊律师一生中最大的骄傲就是出身于军人之家。尽管父亲长年在外,但每年的假期,母亲总要带着她和兄妹们去父亲那里住一段时间。从父亲身上,她感受到了什么是刚毅与正直,什么是拼搏与奋斗。父亲的谆谆教导还使她懂得,只有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人才能像春天的花朵一样:给点阳光就会灿烂!1984年春天,刚满17岁的樊德珠就走上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之路,到杭州的一家侨办企业技术科当了一名描图员。为了充实业余生活和提升自身价值,她在进厂第二年就报考了省广播电视大学。由于她的敬业与好学,更由于她的灵气与人品,组织上一直把她作为培养对象。好胜要强的她从不辜负领导对自己的栽培,无论是任团支部书记、厂团总支副书记,还是公司办公室主任,她总是干一行专一行,让人无可挑剔和心服口服。其时有人这样断言:小樊若能一如既往地在企业发展下去,前途将不可估量。可就在樊德珠28岁那年,她的人生道路却出现了一个转折,这个转折源于她所攻读的专业。
樊德珠报考电大时刚满18岁,虽说稚气未脱,但她那积极执着的人生观已经奠定,所以她没有像大多数同龄人那样,只是为一张文凭去选择一些易读易考的专业,而偏偏选择了一门有挑战性的学科——法律专业。电大是座没有围墙的大学,进去容易出来难,它的考试合格率非常低,能在三年之内拿到毕业证书的属凤毛麟角,樊德珠却一举成功。这不是幸运,而是她的意志与毅力使然。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夜复一夜的寂寞。但电大毕业只是一张文凭,要成为执业律师还必须拥有律师资格。经过再一番的苦读,樊德珠终于在1993年顺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4年5月,樊德珠怀揣着光灿灿的律师资格证跨进了杭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终于圆了她的梦--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律师。
从企业员工到律师的转折,对樊德珠来讲不可谓不艰难,但她始终坚信成功源于积累,始终将法学家江平老师的话“律师是一个职业,但它不仅仅是一个人谋生的职业,这个职业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国家的命运。它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必须懂得如何为当事人服务,如何更能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而且更能博得当事人的信誉和信用”作为座右铭,时刻铭记于心。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磨练,小樊在金融、房地产领域及民商领域已有所建树,相继担任了好几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浙江中大房地产联合公司受让浙江民生房地产公司在杭州凤起路地块项目前期谈判、浙江龙生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浙江泰伦房地产公司在杭州钟厂地块的项目及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受让浙江临亚集团在海宁市中心旧城改造地块的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处理这些案件中,樊德珠展现了她非凡的工作能力与人格魅力,深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在其执业生涯中,自1999年10月开始至2001年10月止,历时三年,涉及金融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从其疑难程度和诉讼程序的复杂性来讲,都是最具典范性的案例。1999年10月,当时杭州某一国有商业银行,因信用卡透支贷款,损失了3000余万元,虽经过起诉和执行,但由于借款方和担保方均已歇业,没有追回任何财产。樊律师接手后,经过全面调查,发现担保方公司在成立时,杭州的一家银行有为其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嫌疑。该案起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两次被驳回,但樊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的“被告自认原则”及“允诺禁反言原则”法庭均予以采纳,因而对樊律师所代理的原告方的证据效力在一审判决中仍予以确认。樊律师所代理的原告方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凭借樊律师对金融业务的熟悉、对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及出色的庭审技巧,与对方代理人针锋相对舌战,最终胜诉。该案樊律师至今记忆犹新,庭审的辩论空前激烈,证据质证的每一句话都要思考再三,由于案件的专业性太强,多少个不眠之夜她都在苦苦思索,如何确定法律的因果关系,如何查找有力证据。但樊律师认为,为了追求正义、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付出万千艰辛也是值得的。
当有人问及樊律师成功的秘诀是什么时,樊律师感慨道:第一,要钟爱这个职业;第二,要善于总结与思考;第三,要恪守诚信。在一份《业务工作总结》中,她这样写道:“在思考的同时,也把这种追求及热情带到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回顾自己所走的路程,觉得钟爱自己的职业是自己事业起步的平台;学无止境,良知、信用、刻苦工作是自己能有所成就、回报社会的基础。几年的律师生涯,不仅练就了自己扎实的业务功底,也使自己对律师职业有了较为深刻的感触。”谈及职业诚信,小樊这样写道:“自律、诚信是律师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核心所在。在工作中,要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虽然律师是为当事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维护客户的权益和为客户谋利益是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诉讼的胜负和当事人(委托人)的客观满意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律师收入的高低乃至生存的命运;但是,这也要求律师要凭自己的才能和知识,更要凭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缺乏自律和自我放纵是潜在地扼杀自我。诚信,是律师执业精髓所在。”
在樊德珠的执业生涯中,只要随便列举一二,就足见其高尚职业道德之一斑。
1998年盛夏的一天,樊德珠偶然从媒体上发现这样一则报道:余杭有一位患肾炎的少女,因使用了某一品牌的化妆品后全身浮肿、肾病加剧,并且很快就发展成尿毒症,急需法律援助。看完报道,樊律师对这位女孩的不幸遭遇深为同情,她便与另一位律师商量,能否用法律手段为这位少女讨一个公道。两人一拍即合,并征得事务所领导同意后干开了。
冒着酷暑,她俩多次赴余杭少女家看望和了解案情,还先后到省防疫站、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咨询专家,以寻求少女病症治疗方案及法律支持的最佳途径。当少女在杭州空军医院进行换肾手术时,她俩又前往探望,使少女倍感温暖,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该案在两律师的努力下,最后与化妆品生产厂家达成和解,使这位少女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事后,少女的父亲专程赶到杭州,向两律师表示谢意,并将装着厚厚一叠钱的信封递了过来,说:“你们帮我女儿打赢了官司,收费是天经地义的。”她俩却婉言谢绝,坚决不收。
在樊律师执业生涯中,不知为多少弱势群体提供过无私的法律援助。
2003年9月,一位因坐男友的摩托车而遭遇交通事故的女孩,拄着拐棍慕名前来找樊律师。她的男朋友在法院判决应当由他支付女孩4万余元医药费后,不仅抛弃了女孩,不支付医药费,在判决生效后还以虚假的证据材料证明已支付女孩医药费,向检察院提请抗诉,要求法院改判。法院已对检察院的抗诉立案受理,传票通知女孩开庭。樊律师听完女孩的这番哭诉后,放下手头工作,当即接受了女孩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在调查中樊律师发现对方提交抗诉的证据,其中的证人一字不识,并且是检察院的检察员通知其到场,让其为对方律师做笔录的。在证据交换中,樊律师提出该份证据取证程序违法,证人陈述的真实性受到影响,证据不具证明力。法院自行取证的程序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质证的有关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樊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使女孩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在问及樊律师承接这两个案子有什么体会时,樊律师回答: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在接案时,总要考虑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还必须有一种社会责任感,一种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序良俗的良知,应该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
在樊德珠执业的十个年头里,在红与黑、是与非的较量中,在正义与谬误的搏击中,她摔打出了一身过硬的本领,其执业素质与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00年2月,樊律师当选为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法律工作者”。2002年4月,她又光荣地当选为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是这样评价樊德珠的:“在执业过程中,樊德珠同志以扎实的业务知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良好的办案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并为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起到了楷模作用。”
在执业之余,樊律师还撰写了一些论文在刊物上发表。
她的《关于如何理解并做好“规范与拓展法律服务”的论述》一文曾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她在《中国人大》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质询与询问的联系与区别》,对法律的名词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她的《试述如何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入选《律师年检注册论文选》,在这篇论文中,她强调律师不应远离政治,并建议:“创造律师‘走进’政治的机制和条件,这有利于激发律师的斗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从而改变行业面貌,推动律师队伍建设的发展。”
尽管樊德珠平时事务繁忙,却不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在杭城发现“非典”后不久,她就应邀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发言,提出了“以防治“非典”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改善相关机制”的观点。作为一名女律师,她非常关注中国的“半边天”,她的演讲稿--《重视女性,提供相应社会舞台》,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国女性的生存与就业情况。
樊律师坦率真诚,正直刚毅。她会用很轻松的口气对你讲述惊心动魄的故事。尽管她读过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却常会毫不掩饰地说她是电大毕业的。她善于总结和解剖自己,她说自己从小就是个不喜张扬的人,长大后也没改变多少,在与同事相处时,她心直口快、毫不隐讳。她古道热肠,喜交朋友。
樊律师不矜持、不矫揉,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似乎永远有做不完的事。“给点阳光就灿烂”,这是对樊律师人格与性格的最好诠释,也是她走到今天的成功源泉。但愿,“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秩序”能成为樊律师永恒的追求,并伴随她走完整个执业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