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理论与研究
我的位置:主页  > 宣传教育 > 理论与研究
加大举措抑制民间资本流失
发布时间:2010-08-06 08:54:21
  |  
作者: 省政协委员 朱新风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据相关数据统计,浙江的民间资本高达8000亿至10000亿。然而,近年来在金融危机等国内外诸多不利因素的冲击下,浙江的民间资本大量流失,给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浙江民间资本的大量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类似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估计有100亿。二是浙商在国内外投资的失败。就山西煤矿事件而言,浙商损失约有250亿元左右,迪拜金融危机估计损失约100亿。另外,部分民间闲置资金流向赌市,更是有去无回。
    目前,浙江的民间资本大量从制造业流出,投向房地产和风险投资领域。传统的民间借贷领域更是套住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民间借贷面临信用崩盘。上述情形无疑加大了民间资本的经营风险,部分民间资本面临流失的境地。因而,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引导资金流向,国家投资如何进一步带动民间投资,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对民间资本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为民间资本搭建一个相对完善的投资平台。在国家新一轮的投资中,浙江的民间投资没能跟上来。对此,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应的衔接工作。具体而言,在地方金融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要加大扶持力度,主要从市场准入以及土地、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但并不限于浙江人或在不在当地投资,凡是来浙江投资或者浙江企业家走出去,都能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面对日益萎靡的民间借贷市场,民营经济赖以发展的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垮。一方面,对民间借贷要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使民间企业贷款和民间资金尽快找到市场化的出口;另一方面,要不断进行金融创新,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填补民间借贷市场的不足。在这方面,政府在政策限制、存款业务以及税收上都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操作。
    加大对国家的金融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诈骗行为。近年来,浙江出现了很多的“吴英案”:如“台州吴英”、“诸暨吴英”,甚至“杭州吴英”。这些案件的出现,给了我们很多的警示和教训: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让中小企业知道怎样融资和筹款是合法的,让更多的老百姓识别和把握国家的投资政策和法规。而此类案件一旦发生,要及时有效地查处,以儆效尤。
    发改委或政府相关部门要牵好头,进一步发挥浙江商会等组织在民间资本运作中的作用。民间资本在发展中面临着诸如市场参与的力度不足、信息少、咨询服务功能不足、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低、中介撮合力度不足等困境。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联合浙江商会等组织给民间资本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投资决策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