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春天
发布时间:2016-03-31 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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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炜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所作的题为“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引发各界强烈反响,犹如和煦的春风吹绿了神州大地,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迎来了民营经济的春天。也为做好民建、工商联工作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高度,精辟回顾总结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过程,阐明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而不是权宜之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体相对应。
1978年12月举行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果断地作出了停止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迅速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上来,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在会议发表的公报和邓小平同志讲话中指出,要“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方针的指引下,中华大地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我省温台地区和义乌等地带头搞起了“包产到户”,允许个体经营,创办乡镇企业和市场,允许搞长途贩运等等,但是刚刚兴起不久,就遭到了“左”的思潮干扰,一时间各种政治大帽子铺天盖地而来,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呀、“搞资本主义复辟”呀。党中央和省委领导顶住压力,坚持认为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活经济,改善提高人民生活,坚定地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并为民企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浙江民营经济在党的阳光政策支持下,伴随着一片争议声由小到大发展起来了,从浙江大地走向全国。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共十六大提出了“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历史发展道路并不是笔直的,而是曲折的,一些部门思想僵化,或从他们的既得利益出发,仍对民营经济抱有偏见,对他们不信任、不支持,排斥在基本经济制度之外,这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中,重申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观点,指出那些歧视的排斥的做法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是有害的,应予以纠正,进一步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阐明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和合法利益同公有制经济一样,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样可以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在民建工商联联组会上深刻指出,“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一次阐明,中国共产党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把这一基本国策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载入国家根本大法,说明不但不会改变,还会随着实践进一步完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生动的实践说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有利于安置劳动就业,提供社会服务,增加国家财税收入,有利于营造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开展有序竞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民营经济所作出的贡献,称“非公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表明了做好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实践还证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不是此消彼长、互相排斥的关系,它们各具优势。国有经济实力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重大国计民生领域发挥主导引领作用;民营经济市场适应能力强,敢为天下先,经营机制灵活,两者优势互补,能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刚胜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大幕拉开,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科学理念,正在加快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第一个目标,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家生长在伟大时代中,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抓住这一重要发展机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和长三角发展的国家三大战略,参与精准脱贫、精准扶贫事业,参与推进现代农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和教育事业等等,在参与中完善和提升自我,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把产品做精做优,把企业做强做大,为国出力、为会争光。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3月4日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其重大意义。总书记的讲话不仅对当前世界经济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民营经济经营遇到了困难,鼓励大家要攻坚克难,树立信心。还有深层次的含义,这是他长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和非公有制经济成长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抓住其中几个本质问题进行系统理论阐述,是指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指导性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模范和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遵纪守法,以“亲”、“清”两字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我国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是成为法治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要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政府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同企业保持经常密切联系,主动靠前服务,而不是遇到矛盾绕开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查找发展的短板,而不是走马看花,大而化之,要以平等协商态度,耐心听取企业意见,进行政策引导,而不是发号施令,或包办代替;要持之以恒,持续跟踪服务,而不是一听了之,最后石沉大海。要树立真诚服务思想,不能有私心贪心,成为酒肉朋友。搞权钱交易,触犯国家法律,必然要受到严肃查处。民营企业家要以诚信为本,诚以待人,信以立业,对宪法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并同违法行为开展斗争。与政府部门要多交流、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珍视和维护社会上形象,依靠企业员工,依靠勤奋和智慧,为社会创造财富。要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要认识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阳光雨露,单靠个人打拼是不可能成全今天的事业,对党和人民有感恩之心,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和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把实现个人梦和中国梦紧密连在一起,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贡献,谱写人生华丽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高度,精辟回顾总结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过程,阐明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而不是权宜之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体相对应。
1978年12月举行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果断地作出了停止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迅速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上来,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在会议发表的公报和邓小平同志讲话中指出,要“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方针的指引下,中华大地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我省温台地区和义乌等地带头搞起了“包产到户”,允许个体经营,创办乡镇企业和市场,允许搞长途贩运等等,但是刚刚兴起不久,就遭到了“左”的思潮干扰,一时间各种政治大帽子铺天盖地而来,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呀、“搞资本主义复辟”呀。党中央和省委领导顶住压力,坚持认为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活经济,改善提高人民生活,坚定地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并为民企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浙江民营经济在党的阳光政策支持下,伴随着一片争议声由小到大发展起来了,从浙江大地走向全国。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共十六大提出了“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历史发展道路并不是笔直的,而是曲折的,一些部门思想僵化,或从他们的既得利益出发,仍对民营经济抱有偏见,对他们不信任、不支持,排斥在基本经济制度之外,这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中,重申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观点,指出那些歧视的排斥的做法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是有害的,应予以纠正,进一步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阐明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和合法利益同公有制经济一样,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样可以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在民建工商联联组会上深刻指出,“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一次阐明,中国共产党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把这一基本国策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载入国家根本大法,说明不但不会改变,还会随着实践进一步完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生动的实践说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有利于安置劳动就业,提供社会服务,增加国家财税收入,有利于营造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开展有序竞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民营经济所作出的贡献,称“非公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表明了做好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实践还证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不是此消彼长、互相排斥的关系,它们各具优势。国有经济实力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重大国计民生领域发挥主导引领作用;民营经济市场适应能力强,敢为天下先,经营机制灵活,两者优势互补,能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刚胜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大幕拉开,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科学理念,正在加快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第一个目标,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家生长在伟大时代中,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抓住这一重要发展机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和长三角发展的国家三大战略,参与精准脱贫、精准扶贫事业,参与推进现代农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和教育事业等等,在参与中完善和提升自我,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把产品做精做优,把企业做强做大,为国出力、为会争光。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3月4日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其重大意义。总书记的讲话不仅对当前世界经济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民营经济经营遇到了困难,鼓励大家要攻坚克难,树立信心。还有深层次的含义,这是他长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和非公有制经济成长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抓住其中几个本质问题进行系统理论阐述,是指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指导性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模范和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遵纪守法,以“亲”、“清”两字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我国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是成为法治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要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政府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同企业保持经常密切联系,主动靠前服务,而不是遇到矛盾绕开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查找发展的短板,而不是走马看花,大而化之,要以平等协商态度,耐心听取企业意见,进行政策引导,而不是发号施令,或包办代替;要持之以恒,持续跟踪服务,而不是一听了之,最后石沉大海。要树立真诚服务思想,不能有私心贪心,成为酒肉朋友。搞权钱交易,触犯国家法律,必然要受到严肃查处。民营企业家要以诚信为本,诚以待人,信以立业,对宪法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并同违法行为开展斗争。与政府部门要多交流、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珍视和维护社会上形象,依靠企业员工,依靠勤奋和智慧,为社会创造财富。要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要认识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阳光雨露,单靠个人打拼是不可能成全今天的事业,对党和人民有感恩之心,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和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把实现个人梦和中国梦紧密连在一起,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贡献,谱写人生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