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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党制度研究
——以“和合文化”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9-02-26 1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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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聂海 赵蕙兰
    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概念,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新型政党制度,既是对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总结,也是对党派工作和多党合作领域的重大创新。新型政党制度的首提不仅能够丰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时可以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专政缺乏监督或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更可以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模化的安排集中多种意见或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或集团利益决策实施导致社会断裂的弊端。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具有两重涵义,一方面是指新型政党制度具有中国特色,是和中国国情以及中国革命实践紧密结合,另一方面也高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协和万邦、兼容并蓄和求同存异的和合文化传统。
    一、和合文化:传统中国政治文化和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的双重属性
    “和”指的是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等。“合”指的是结合、联合、融合等。和合二字连用并举,构成和合范畴,除了强调团结、协作的意思外,更有向心、凝聚的含义,特指事物与它所处的环境和相联系的总体结构所实现的融汇统一。 和合文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倡“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如周公提出敬天保民,孟子提出人性善,与道德合一,董仲舒认为:“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而宋的理学派和气学派,以及明朝心学也强调人与自然合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和合文化提倡“和为贵”。如孔子讲究中庸之道,孟子则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对于中华文化的和合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也正基于此。因此说,文化育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必然要求。”
    一方面,和合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属性之一。有史以来,中华民族一直贯彻着天人合一、协和万邦、兼容并蓄的传统,其以博大的胸怀接纳各种域外文化,使之和合成一整体。对内而言,华夏民族的形成实际上是“华夷互化”的历史结果,尤其是融合了戎、夷、狄、蛮等诸多族群。两晋、十六国、南北朝和五代十国更是把民族融合的趋势推向高潮。各族人民在生产、文化、生活、习俗等诸方面相互学习、相互影响,并经历了一场社会经济文化的大变动,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对外而言,和合文化体现在中国能以非凡的气度包容输入的异域文化,其中包括外国宗教,诸如佛教、摩尼教、景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如唐朝对各派学说和外来文化兼容并蓄,甚至允许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参加科举考试和做官。其首都长安城既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又是东方文化的中心,聚集着很多少数民族和外国人,总人口达百万以上,城内百业兴旺,气势非凡宏大,是当时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都城。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在逻辑之一是和合观念,将“和合”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强调治理国家的包容及兼容并蓄。社会主义从一诞生就反对孤立的原子式的个人主义和无序竞争,强调整体主义和集体主义,这跟和合文化具有内在契合之处。一是在人与物的关系上,社会主义文化摆脱了工具论的束缚,强调注重对人的尊重,人大于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观念。实际上,“以人为本”超越了单纯的政治层面上对人的理解,凸显了对人的尊严、人的生命、人的权利的尊重。这种价值取向的变化是完全符合时代潮流的,唯有在价值层面上确立以人为本,才可能在政治层面上真正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二是在人民与权力关系上,人民权利至上,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三是在个体与整体关系上,社会主义更强调整体是由个体组成,必要时为了整体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这里的整体就相当于“合”,个体是“异”,实际体现了一种合的价值观。
    二、和合文化、和合政治及新型政党制度
    文化虽然不能成为正式的规范,但它制约着社会成员的行动,规定着社会成员的观念,很多情况下比正式的制度和规范更有力量。政治系统理论认为,任何政治活动都受到一定文化氛围的影响,社会的文化氛围包围着政治系统,构成政治系统的文化圈。文化不仅潜在的规定着政治系统的组织目标、结构、形式,同时对政治系统的体制建构方向以及行政行为的正当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它对政治系统施加影响、发生作用,从而影响政治系统的行为和活动。以此意义而言,不同的文化会导致不同的政治的形成。比如在西方的文化中,个人自由在人民权利中最为重要,自由主义民主最主要的制度目标就是保护个人的自由使之不受侵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主的西方文化形成西方的竞争性文化,最终导致基于利益集团的竞争型政治的形成,突出表现在以选举为特征的竞争型政党政治。
    就我国而言,由于和合文化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的双重属性。和合文化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社会主义和合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识形态,并使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和发展有了和合的价值导向,最终形成了和合政治。在微观层面,和合文化内化为公民心理层面,即公民个人的合作意识和民主精神的提高。公民合作意识和民主精神使得公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期待和要求,彼此通过合作参与行政决策和公共管理。同时,公民逐渐形成的合作、平等、宽容等和合意识也为和合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文化支撑。
    在社会主义和合政治中,作为宪法确认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主要体现之一,不仅融会了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理念,其“和合型”的政党结构契合于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 可以说,该制度是民主政治体制的关键部分,不仅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适应,而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既不是一党制,也不是多党制,更不是一党独大制,和苏联的政党模式也有区别,是马克思政党理论和中国实际的结合,是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具有人民民主性质,也具有统一战线性质。中国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为了夺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必须要形成统一战线,单靠我们党本身的力量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中,其他党派逐渐认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成为合作者。统一战线以大团结和大联合为目标,统一战线性质决定了新型政党制度是以合作和谐为目的,是和合政治的体现,合作的主题体现在多党合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它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既坚持共同点,又看到差异处,形成和谐相处、互相合作的政党合作机制。
    新型政党制度的和合属性体现在其是一种合作—和谐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是亲密友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和合属性还体现在我国各政党由于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基本不存在竞争关系,彼此之间是合作的关系。而西方政党制度体现的是一种竞争关系,各政党代表不同的阶层、集团、群体的利益,其竞争本质是利益的竞争,目的是上台执政。另外,我国当前最重要的是发展,稳定是发展前提,政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作有利于稳定,避免了分歧摩擦,并且有利于集中领导和广泛的民主监督。这在结构上造成了该制度是一种同心圆的结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其结构总体呈现稳定性。而西方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多为平行结构,就象两条平行线,相互没有交叉,政党结构总体呈现不稳定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和合属性更体现在政党与国家政权关系问题上,主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共是领导党,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共政治领导的参政党,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来帮助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并通过“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来实现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有序参与。
    三、“和合文化”视角下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路径思考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党际和合的共同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和合政治的基础,没有圆心就不能画出同心圆。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才能使得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共产党而言要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先进性。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对于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的领导问题,毛泽东曾经指出:“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现在要公开讲”,“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甲)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的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没有这两个条件或两个条件缺一,就不能实现领导。” ……“在方法上,共产党的领导,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
    当然,对于多党合作而言,民主党派也要帮助改善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1957年就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就现实和未来发展而言,在中国共产党所处历史方位、所面临内外形势、所肩负使命任务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条件下,绝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即便局部、细节的失误也应极力避免。” 当前我国政治制度设计、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犯、少犯错误;包括统一战线在内的体制机制,也都致力实现、维护党的正确领导。由于各民主党派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比较客观,使得监督更有效果。通过民主党派作用的应有发挥,帮助中共加强和改善领导,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国家权力正常有效运行以及中国共产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秉承和而不同的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主党派是否能长期存在下去,不是单由共产党一方面的愿望决定的,还要看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 新型政党制度能否存续,同样在于能够保持民主党派的鲜明特色,秉承和而不同的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2013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015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首先要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即要通过参政党能力的提高,建设成为与中共密切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参政党,避免参政党民主监督软弱化和政治协商形式化,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能力。总体上,参政党能力包括履职能力和自身建设能力。履职能力包括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和政治协商能力。自身建设能力包括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思想建设能力、组织建设能力和制度建设等能力。当前,参政党能力建设和执政党能力建设差距巨大,尤其是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和政治协商能力。新时代带来了新特点、新目标、新任务。作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各民主党派,要求适应新时代的理念转变,不断与时俱进,参政议政具有新作为,民主监督具有新气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还要求秉承和而不同的理念,避免政党的趋同化现象,使其具有足够的代表性。从政党、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来看,民主党派一个较大的问题是社会基础的日益薄弱和利益代表的泛化和虚化 ,党派的趋同化是一个具体表现。当前,政党趋同在中国各政党的社会基础、指导思想、组织发展和功能发挥等方面都有所表现,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党趋同以及中国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党趋同,其中民主党派的趋同大于民主党派和中共的趋同。政党趋同的原因在于根本利益和政治目标的一致性,社会基础的叠加。尽管中西政党之间都存在政党趋同的现象,如西方各政党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如英、美趋向全民党),北欧福利社会主义政党关于政治上的目标的争论与分歧已经变得很小,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上。但中西政党趋同的政党制度逻辑和动力机制不同。西方是竞争型制度,以执政为目标,力求扩大政党代表性。我国是合作和吸纳型的政党制度,政党趋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特色和政治特色,直接影响了民主党派的代表性。
    (三)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求同存异”的政党协商机制
    中国和合型的政党政治对应的民主模式不同于西方,除了必要的竞争性民主,更应探索一条一致性民主的道路。多党合作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很大程度上通过对协商民主的推动而体现。协商民主(Consultative Democracy)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特有的、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2015年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将协商民主分为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在这七大协商形式中,和多党合作制度密切相关的是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 ,尤其是政党协商。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新型政党制度,必须要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求同存异”的政党协商机制。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但是,当前政党协商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当前政党协商的形式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但在协商方式上,经常出现以通报、座谈、咨询等代替协商现象。在协商平台和协商形式上,除了在政协层面的协商,主要是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作为政党协商一种重要的协商方式,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甚至长时间没有实践。基于上述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想更好的开展政党协商,就必须“求同存异”,一方面要加强协商主体的意愿性和主动性,拓展政党协商和参政党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要规范协商过程,完善协商制度,同时加强协商成果转换,提高协商效应。

    (本文获2018年度民建省委会理论研究优秀结项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