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立法和监管:访省政协委员、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智敏
发布时间:2004-07-08 09: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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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扬
“要推动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就必须加强立法和监管。”省政协委员、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智敏开门见山地说。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逐渐成为企业改革的核心,产权流动及进场交易也日趋活跃。为加强对国企产权交易的管理,中央今年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措施。陈智敏认为,我省已出台的相关通知,就规范和管理而言,力度还不够。比如,对产权交易机构的设立、终止、进场交易约束、收费标准、监管等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产权市场还有待完善。
他介绍说,目前,我省产权交易机构共有30多家,全省产权交易成交量为50亿元左右,仅为上海的2%。由于这些机构大多小而散,其职能仅停留在闲置设备调剂、产权协议转让签证及拍卖活动,未真正发挥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
陈智敏说,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建立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但由于改革还没有完全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存在着一些企业改制过程不规范、改制透明度不高、产权转让没有进入市场交易、低付贱卖等现象。还有些企业的改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
陈智敏建议,政府要按照“规范发展、合理引导、完善服务、促进流转”的原则,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立法和监管。建议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出台产权交易管理规定或相关条例,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使我省的产权交易市场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她认为,要使国有资产规范交易,必须建立健全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国有资产必须集中交易,必须结束目前产权交易非公开化行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进入产权市场,可以有效解决场外交易中出现的程序不一、操作各异、信息封闭等带来的诸多问题,发挥产权市场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规范、有序、公开、监督的作用,推动建立“程序统一、操作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的产权流转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社会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有序地流动。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逐渐成为企业改革的核心,产权流动及进场交易也日趋活跃。为加强对国企产权交易的管理,中央今年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措施。陈智敏认为,我省已出台的相关通知,就规范和管理而言,力度还不够。比如,对产权交易机构的设立、终止、进场交易约束、收费标准、监管等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产权市场还有待完善。
他介绍说,目前,我省产权交易机构共有30多家,全省产权交易成交量为50亿元左右,仅为上海的2%。由于这些机构大多小而散,其职能仅停留在闲置设备调剂、产权协议转让签证及拍卖活动,未真正发挥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
陈智敏说,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建立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但由于改革还没有完全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存在着一些企业改制过程不规范、改制透明度不高、产权转让没有进入市场交易、低付贱卖等现象。还有些企业的改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
陈智敏建议,政府要按照“规范发展、合理引导、完善服务、促进流转”的原则,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立法和监管。建议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出台产权交易管理规定或相关条例,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使我省的产权交易市场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她认为,要使国有资产规范交易,必须建立健全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国有资产必须集中交易,必须结束目前产权交易非公开化行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进入产权市场,可以有效解决场外交易中出现的程序不一、操作各异、信息封闭等带来的诸多问题,发挥产权市场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规范、有序、公开、监督的作用,推动建立“程序统一、操作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的产权流转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社会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有序地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