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进一步完善独董制度 代表建议建立独立董事协会
发布时间:2005-03-10 1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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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彭松
  独立董事制度如今也成为政协委员提案关注的话题。日前,政协委员卢步东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提出了若干针对性建议。
卢步东委员表示,自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以来,仍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比如,大部分独立董事由大股东提议担任,其报酬也由公司决定和发放,使其独立性难以得到保证;有些公司则没有给独立董事足够的知情权;有的独立董事事务繁忙,缺少足够精力去关注公司的事情。
他建议说,今后应建立独立董事协会,由这个独立组织来选择和推荐人选。第二,应建立专门的独立董事协会,实行独立董事资格考试制度。第三,独立董事应得的报酬,改由社会中介机构支付,而资金来源则是上市公司向协会缴纳的独立董事费;同时,也还要进一步强化对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约束。此外,应建立上市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参加公司生产经营会议至少两次以上。同时,还应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必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卢步东系民建省委会副主委---本网站注)
(卢步东系民建省委会副主委---本网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