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生报]浙江展览馆:这道风景留下了
发布时间:2005-05-17 08:34:33
|
作者:
■浙江展览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历史性的建筑,杭州决定予以保留
■学者提出,对优秀建筑,一定要保护好;可保可不保的,先保起来;一时吃不准的,留待后人去决定
■像浙江展览馆这样代表一个时期典型风格的建筑,在我省已经为数不多
浙江展览馆,建成于1969年,初称“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展览馆”,杭州人一度形象地称之为“红太阳展览馆”。
如果你是杭州人,经过市中心武林广场的时候,发现相伴杭州几十年的浙江展览馆消失了,是不是在感慨的同时,心里若有所失?
拆与保还是“保派”占主流
前不久,围绕浙江展览馆“拆”与“保”的争论落锤定音。3月18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指出浙江展览馆是杭州市具有一定代表性、历史性的建筑,杭州市也将其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拟保历史建筑清单,决定予以保留,并继续留在原址上发挥作用。
这幢年龄未满50岁的现代建筑,还够不上“文物”级别,甚至不在去年11月通过的《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所规定明确需要保护的范围内。
近几年,浙江展览馆的命运一度风雨飘摇。有些部门认为,浙江展览馆使延安路成了“断头路”;也有人质疑其功能性的减弱,因为西湖文化广场一旦建成,可由它接过展览功能;另外,它的存在和将来在武林广场建地铁站和地下商场的计划有冲突。
但是,要求保留的呼声也一直不断。该建筑得以完整地保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护优秀现代建筑的决心,也是省市有关专家、学者多年奔走、呼号的结果。这其中,代表人物是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会副主委黄小杭。
浙江展览馆:上世纪后半叶城市中心的标志建筑
提起黄小杭,许多杭州人都不会陌生。6年前,在紧要关头,正是因为他和众多人的奔走呼吁,使得杭州古街清河坊得以保留。
当年,整个“清河坊事件”的演变,犹如一部惊险电影。而浙江展览馆的“拆”与“保”之争,虽然缺少如此戏剧性的情节,却也让人感到历史惊人的相似之处。
“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杭州的中心在市区南部的清河坊,以‘四拐角’近代建筑群为标志,那么后半叶杭州新的中心则是市区北部的武林广场。有了‘红太阳展览馆’,才有杭州市区北部这一新的城市中心。”黄小杭这样认为。
“红太阳”展览馆一个时代的追梦
在许多中年杭州人的记忆中,浙江展览馆建成时,武林广场周围还尽是菜田。“文革”中国庆的时候,少年时的他们坐在广场上,看着台上的信号举红花或者黄花,从上面看起来就是“毛主席万岁”的字样。后来,围绕着展览馆先后建起了杭州剧院、杭州百货大楼、科技大楼、杭州大厦……一个新的商业中心逐渐形成。
因此,在去年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黄小杭提交了《关于保留浙江展览馆抢救优秀现代建筑的建议》的提案,指出倘若拆除展览馆,则“浙江最具价值的现代标志性建筑将不复存在,留下的遗憾将无法弥补。”
浙江展览馆馆长林炳生表示,作为管理者,他们一直希望能保留展览馆。
浙江展览馆主管单位省文联办公室主任曹启文也表示,这些年来展览馆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直都不错。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也告诉记者,浙江展览馆作为代表一个时期典型风格的建筑,在我省已为数不多。虽然它的位置现在看来不是很恰当,但应该在规划中用其他方法弥补。
善待优秀建筑
避免“推土机下的抢救”
据国家文物局科研项目《浙江优秀现代建筑保护研究》课题组负责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张苹介绍,在建筑史上仅杭州市区就创造出四大优秀建筑群:一是公共建筑,如省人民大会堂,全国首创的马鞍形悬索屋盖造型的浙江体育馆等;二是以杭钢、杭丝联、汽车发电机厂等为代表的工业建筑;三是浙江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等几十所大中小学校中宏伟气派的中国宫殿式大屋顶教育建筑;四是五一新村、邮电新村等从传统清水砖、黑屋顶向“火柴盒”、“条头糕”发展的小区建筑。
近年来杭州市的旧城改造轰轰烈烈,不少优秀的现代建筑成片消失。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早期的典型住宅几乎不留痕迹;随着下沙、紫金港大学城的建立,五十年代文教区的学校也纷纷外迁,昔日“教育城”日益淡出;过去大中型企业的建筑,在国企改革也常常面目全非。
这些变化,不可否认显示着时代进步的步伐,但也提醒着人们关注现代建筑的命运。
张苹说,每一幢有价值的建筑,都代表着一个城市成长的脚步,如果一座千年的古城看上去却只有十几年的历史,那是很遗憾的。
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说,如今县城、地级市和省城的区别,常常只是建筑的高矮而已。
黄小杭强调,善待优秀现代建筑,是科学发展观和文化大省建设的要求,要超前规划,事先保护,做到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避免推土机下的抢救。
核心观点
  建筑保护须走出“先拆后保”的怪圈  张苹说,应该尽快研究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否则用不了几年会发现又重蹈了古建筑、古街区消失的覆辙,大批优秀建筑已不存在,无从补救。“我们常常是重视明清建筑保护的时候,同时在拆民国的建筑;想要保护民国的,发现已经没有了,却没有停止拆建国后的。文物保护,必须走出这个怪圈。”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说,在人们的意识中,文物保护就是越古越好,这一意识扭转起来很难。“我们不可能将每个时期的建筑不加区分地全保存下来,但是其中有价值、有代表性的,应当有选择性地列入保护对象。” 他说,今年3月公布的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就有钱塘江大桥、浙江大学老校舍等30余处还在使用的现代建筑,“虽然还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但从观念上来说无疑是一个进步。” 杭州市也已经意识到了保护现代优秀建筑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实质性的行动。去年通过的《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规定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体现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且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为历史建筑。建成不满五十年的建筑,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经批准也可被公布为历史建筑,两者均有具体的保护措施。
 面临两难首选保护  虽然杭州市的这一规定,给杭州留存的不少优秀现代建筑提供了“护身符”,但依然有人士指出,50年的期限过长,遗漏了不少建成不满50年的优秀建筑,比如浙江展览馆。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建筑保护对象的建造年限问题,力争把它界定在“30年以上”,这样才更加有意义,也体现了当今国际化大都市的保护和建设观。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张苹说,现代优秀建筑范围广数量大,全部甚至大部分保留也是不现实的。参照上海、武汉等城市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指导意见的精神,优秀建筑的建造时期拟定为30年以上,即一般在1949至1978年期间建造的。 她认为,面临“建新”与“保古”出现矛盾或两难的时候,应当把保古放在第一位,因为历史被毁去就不再拥有,而新的永远可以再创造。“宜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好;可保可不保的,先保护起来再说;一时吃不准的,留待后人去判断去决定。” 每一座优秀的现代建筑都是一段凝固的历史,对它们,今人应当以历史的眼光看待,而不能以今天的眼光苛求。黄小杭说,对浙江人民辛勤创造的优秀建筑,我们只是“托管者”,不应该也无权加以摧毁。接二连三出现的是“保”还是“拆”的争论,本身就值得深思。 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国外提供了许多经验。巴黎300多年前确定的城市规划,现在仍在沿用,印度也在德里以外另建新都,老城得以完整的保留。但是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说,文物保护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完全照搬国外的经验是不现实的。 他说,自己也在反思,文物部门在保护和建设出现矛盾时是否“管得太多了”?“但是作为文物部门,存在的意义便是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文保工作不能无视现实,遇旧必保。政府在建设的时候,也应该更重视文保,建筑史上有价值的建筑应当保存。”
 百年杭州标志建筑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胡庆余堂、浙江兴业银行、浙江省第一师范、求是学院、浙江图书馆、蒋庄、基督教青年会所、西泠印社、文澜阁、胡雪岩故居、城站、原之江饭店、新新饭店中西两楼、城站邮局、西湖饭店、青白山居、艮山门电厂、闸口电厂、万源绸庄、方回春堂、翁隆盛茶庄、张允昇线帽店、药业会馆、湖畔居群等。 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人民大会堂、杭州饭店、省府一号楼、杭州大学图书馆、西泠宾馆、文教区教学楼群、西湖风景区疗养院群、延安新村、“红太阳”展览馆、省体育馆、江城饭店、楼外楼、杭州剧院。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中国银行、望湖宾馆、省二轻大厦、友好饭店、新侨饭店、杭州大厦、杭州大酒店、浙江大酒店等高层建筑。
  建筑保护须走出“先拆后保”的怪圈  张苹说,应该尽快研究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否则用不了几年会发现又重蹈了古建筑、古街区消失的覆辙,大批优秀建筑已不存在,无从补救。“我们常常是重视明清建筑保护的时候,同时在拆民国的建筑;想要保护民国的,发现已经没有了,却没有停止拆建国后的。文物保护,必须走出这个怪圈。”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说,在人们的意识中,文物保护就是越古越好,这一意识扭转起来很难。“我们不可能将每个时期的建筑不加区分地全保存下来,但是其中有价值、有代表性的,应当有选择性地列入保护对象。” 他说,今年3月公布的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就有钱塘江大桥、浙江大学老校舍等30余处还在使用的现代建筑,“虽然还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但从观念上来说无疑是一个进步。” 杭州市也已经意识到了保护现代优秀建筑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实质性的行动。去年通过的《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规定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体现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且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为历史建筑。建成不满五十年的建筑,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经批准也可被公布为历史建筑,两者均有具体的保护措施。
 面临两难首选保护  虽然杭州市的这一规定,给杭州留存的不少优秀现代建筑提供了“护身符”,但依然有人士指出,50年的期限过长,遗漏了不少建成不满50年的优秀建筑,比如浙江展览馆。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建筑保护对象的建造年限问题,力争把它界定在“30年以上”,这样才更加有意义,也体现了当今国际化大都市的保护和建设观。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张苹说,现代优秀建筑范围广数量大,全部甚至大部分保留也是不现实的。参照上海、武汉等城市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指导意见的精神,优秀建筑的建造时期拟定为30年以上,即一般在1949至1978年期间建造的。 她认为,面临“建新”与“保古”出现矛盾或两难的时候,应当把保古放在第一位,因为历史被毁去就不再拥有,而新的永远可以再创造。“宜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好;可保可不保的,先保护起来再说;一时吃不准的,留待后人去判断去决定。” 每一座优秀的现代建筑都是一段凝固的历史,对它们,今人应当以历史的眼光看待,而不能以今天的眼光苛求。黄小杭说,对浙江人民辛勤创造的优秀建筑,我们只是“托管者”,不应该也无权加以摧毁。接二连三出现的是“保”还是“拆”的争论,本身就值得深思。 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国外提供了许多经验。巴黎300多年前确定的城市规划,现在仍在沿用,印度也在德里以外另建新都,老城得以完整的保留。但是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说,文物保护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完全照搬国外的经验是不现实的。 他说,自己也在反思,文物部门在保护和建设出现矛盾时是否“管得太多了”?“但是作为文物部门,存在的意义便是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文保工作不能无视现实,遇旧必保。政府在建设的时候,也应该更重视文保,建筑史上有价值的建筑应当保存。”
 百年杭州标志建筑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胡庆余堂、浙江兴业银行、浙江省第一师范、求是学院、浙江图书馆、蒋庄、基督教青年会所、西泠印社、文澜阁、胡雪岩故居、城站、原之江饭店、新新饭店中西两楼、城站邮局、西湖饭店、青白山居、艮山门电厂、闸口电厂、万源绸庄、方回春堂、翁隆盛茶庄、张允昇线帽店、药业会馆、湖畔居群等。 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人民大会堂、杭州饭店、省府一号楼、杭州大学图书馆、西泠宾馆、文教区教学楼群、西湖风景区疗养院群、延安新村、“红太阳”展览馆、省体育馆、江城饭店、楼外楼、杭州剧院。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中国银行、望湖宾馆、省二轻大厦、友好饭店、新侨饭店、杭州大厦、杭州大酒店、浙江大酒店等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