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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 建设法治浙江 构建和谐社会:让外来务工者沐浴法治社会的阳光
发布时间:2005-09-19 1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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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者:宋舒 钟滔

9月13日至16日,以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为团长的省政协常委视察团赴金华、衢州调研外来人口权益保护情况。
常委们听取了金华、衢州和义乌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外来人口权益保护工作的汇报,并与部分企业主、个体经营户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深入座谈。
据了解,目前我省约有进城务工人员1200万,其中外省人员约占60%。他们分布于我省各个行业,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制订出台了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为保护外来人口正当权益作出了努力。然而,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企业主的逐利行为,部分外来人员自身法制观念不强,认识不足,以及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诸多原因,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务工和生活环境仍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天工作时间远超8小时,从业培训的机会很少,与企业签订合同率较低,工资拖欠,劳资纠纷等时有发生;工伤、养老、医疗、失业、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在外来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学校教育资源已难以适应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强烈的子女入学需求;此外,外来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治、孕产妇分娩等也存在许多问题。
常委们认为,外来务工人员要真正沐浴到法治社会的温暖阳光,普及社会保障是关键。当前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认识和信任、无力负担高额费率和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异地转移难问题等缺陷,造成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同时,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千方百计减少成本,主观上也不愿为外来务工人员投保。常委们建议,设计一套适应外来务工人员高流动性特点的保险制度,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保面,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应急救助机制。常委们还就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权、劳动权、民主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子女受教育权利及工作条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