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防地面沉降先保地下水源
发布时间:2005-10-13 1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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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李立红 记者 赵健
   “对百姓生活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水”,“目前,当务之急是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只有保护好地下水资源才能防止地面沉降”……在10月11日召开的省政协第38号重点提案督办会上,提案方与承办方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省政协副主席李青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水资源的紧缺和部分地区地表水污染,导致过量开采地下水致使区域性地面沉降。据了解,我省地面沉降地区涉及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台州、温州6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总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地面沉降加剧了洪涝灾害,降低了城市排污能力,引起农田的渍害,土质恶化,并使不少内河航道通航能力受到影响。据悉,我省滨海平原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百亿元,其中杭嘉湖平原约占70%。
在今年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民建浙江省委会提交的提案《加强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省地面沉降的现状,以及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科学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建立防治专项经费,加强相关机构建设,实现地面沉降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并加快立法,使地面沉降的防治进入法制化轨道。
提案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由李青副主席负责督办。提案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书记专门作出批示。主办提案的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办理方案,并展开调研,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商沟通。据介绍,继2003年省国土资源厅协同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浙江省地下水资源调查分析与开发利用规划》后,近年来,该厅还通过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努力实现从传统的粗放用水向现代的节约用水转变,并研究了《浙江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的编制问题,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科学控制地面沉降目标,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体系,还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全省的地下水动态与地面沉降监测工作,进一步改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
值得一提的还有,2003年该厅便着手起草《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最近,他们打算再次向省人大要求将《条例》列入2006年一类立法建议项目,使我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
李青在讲话时说,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地面沉降的出现是人与自然出现不和谐的表现之一,有关部门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站在全局性的高度,从坚持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同时,解决地面沉降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通力合作。其次,政府各部门应形成合力,努力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合理的防护机制,加强科研工作,尽快建立科学的机制体系,并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地方性规章,推动这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另外,还必须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以推动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水资源的紧缺和部分地区地表水污染,导致过量开采地下水致使区域性地面沉降。据了解,我省地面沉降地区涉及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台州、温州6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总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地面沉降加剧了洪涝灾害,降低了城市排污能力,引起农田的渍害,土质恶化,并使不少内河航道通航能力受到影响。据悉,我省滨海平原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百亿元,其中杭嘉湖平原约占70%。
在今年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民建浙江省委会提交的提案《加强我省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省地面沉降的现状,以及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科学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建立防治专项经费,加强相关机构建设,实现地面沉降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并加快立法,使地面沉降的防治进入法制化轨道。
提案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由李青副主席负责督办。提案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书记专门作出批示。主办提案的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办理方案,并展开调研,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商沟通。据介绍,继2003年省国土资源厅协同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浙江省地下水资源调查分析与开发利用规划》后,近年来,该厅还通过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努力实现从传统的粗放用水向现代的节约用水转变,并研究了《浙江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的编制问题,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科学控制地面沉降目标,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体系,还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全省的地下水动态与地面沉降监测工作,进一步改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
值得一提的还有,2003年该厅便着手起草《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最近,他们打算再次向省人大要求将《条例》列入2006年一类立法建议项目,使我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
李青在讲话时说,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地面沉降的出现是人与自然出现不和谐的表现之一,有关部门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站在全局性的高度,从坚持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同时,解决地面沉降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通力合作。其次,政府各部门应形成合力,努力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合理的防护机制,加强科研工作,尽快建立科学的机制体系,并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地方性规章,推动这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另外,还必须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以推动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