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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吴国华委员建议:尽快调整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发布时间:2006-03-08 1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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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剑
   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吴国华提案建议尽快调整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从1999年11月起开征的存款利息税,当初出台,是想使居民降低储蓄,扩大消费,从而使中国经济走出由于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的连续几年的通缩,促进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但几年的实践表明,在中国社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情况下,这一原本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在社会层面却不自觉地扮演了继续扩大贫富鸿沟的角色,需要做适当的调整。   1999年开征存款利息税,从当时的存款利率和零售物价指数比较分析,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和2000年的一年期存款利息是2.25%。这两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分别为-3.0%和-1.5%,扣除征收的利息税(0.4%左右)因素,实际存款收益可达4.85%和3.35%。   但从2003年起我国零售物价指数呈快速上涨趋势。2003年为1.2%,2004年为3.9%。虽然2004年10月央行进行加息,但是加息幅度有限。按加息后一年期利率计算,扣除零售物价和存款利息税指数,实际存款收益为-2.05%。而且六年的实践表明:储蓄存款持续增长,每年全国增加一万多亿元,存款没有因征税而减少。税收也仅占财政收入的1%多一点。另外,一些高收入阶层往往通过办公司,要么把资金放在公司账上、要么占用在固定资产上,往往不是储蓄利息税纳税主体。还出现了一些逃避税收的行为,即变相存款。如金融机构开办的代客理财,通过信托形式投资、发行金融债券,因为这些名义上不是存款利息的收益,就不需要交纳所得税。   由此造成两大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造成社会财富再分配不公平,弱势的广大储户受损,而以低成本获得资金的银行、企业、政府大获其利。这不仅造成国内投资扩张性冲动,房地产价格急剧上升,也让广大民众利益受损,在金融资源垄断、利率管制条件下,实际上是对民众财富的剥夺。   二、对低收入群众有失公平,有损和谐社会的构建。居民存款中有近80%的人是将省吃俭用下来的钱用于子女教育、治病、养老三大目的,这也是一般群众生存的基本需求,如果长期让这部份人的利益受损,势必影响我国稳健的金融政策的执行,当群众对银行的不满转向对政府的不满时,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于利息税问题,其实是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矛盾在政府经济政策上的具体化。所有的经济政策其实都是在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寻找一个均衡点。哪一个问题较为突出时,经济政策就重点解决该问题。当中国经济突出的问题是解决由需求不足导致的通缩阴影时,利息税作为其中一项经济政策,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当中国经济自2002年重新步入增长快车道时,由于社会公平问题不断凸显,阶层之间利益冲突加剧,如果协调不当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因素时,则利息税便应该淡出了。为此建议三种调整方式:   一、进行断裂式调整,尽快取消存款利息税。根据央行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分析认为:生产资料、公用事业与服务、国际原油和一些重要原材料等影响我国未来价格上涨的因素依然存在。当前通货膨涨压力仍未根本缓解,故必须尽快取消不分收入高低、存款额度大小,统一征收利息税的政策,以保证“有收入才有税收”的公平原则贯彻执行。居民收入的所得税,应该把工资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财产收入(包括投资收入)汇总计算,实行科学的综合累进税制。   二、进行渐进式调整。目前我国要实行居民全部收入综合计算纳税办法,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在此之前,可先实行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减半征收,以提高中低层居民收入。   三、进行加息式调整。随着通胀压力的增大,通过加息减少老百姓的存款损失,不失为一条有效的调控措施,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大举措。   取消利息税后,国家可以通过提高烟酒税比例等来加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