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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完成伟大使命需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布时间:2006-03-12 0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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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立京

胡锦涛同志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精辟地概括和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容与深刻内涵。这一重要论述,在代表委员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和强烈共鸣。民建中央常委、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委员见到记者,谈起他今年带来的提案《民营企业要为新农村建设勇担责任》时说,民营企业安排就业的时候要优先考虑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尽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困难;要对农村务工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要有坚定的“反哺”农业的意识,与周边农村结成共建单位,为农村多做公益事业。这让记者想起了他在多年前率先提出的“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自从1998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后,他积极参政议政,先后递交了数十篇高质量的提案和发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呼吁和倡导企业要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的。
“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我们企业的价值观,就是堂堂正正做人做事。即使因为担负社会责任减少了企业利润,也是值得的。”说到这里,高天乐委员回忆起了小时候母亲对他的教育:要做于人有利、于社会有利的事。“母亲是那种宁愿自己多吃苦,也要把好东西留给别人的人。她的言传身教从小对我影响很大。青少年时代树立怎样的价值观特别重要,人们对于使命和价值的主观认同往往主导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在这些年来的实践中越来越感到,一定要有使命感和与之配套的价值观,才能成就一个伟大的企业;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更是如此。”
正是出于这样的切身体会,高天乐委员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深表赞同和拥护,他深有感触地谈道,“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将人民群众凝聚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
连日来,记者在代表委员中听到了许许多多类似的感受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是根据时代要求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和升华。我们要看到,实现“十一五”规划,既需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也需要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通过大力倡导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氛围和道德规范。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障,是实施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精神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